(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撐暴歌手黃耀明涉於2018年立法會港島區議席補選期間,在攬炒派政棍區諾軒的造勢大會獻唱及公開呼籲投票予區諾軒。黃耀明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即為另一人提供娛樂以誘使對方在該選舉中投票予區諾軒,兩人昨日同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案件本周四(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這是廉署繼上周一(7月26日)落案起訴戴耀廷及「雞蛋同盟」兩名董事涉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非法招致選舉開支後,再度起訴涉嫌干犯選舉條例的攬炒派政棍。

● 區諾軒2018年3月3日傍晚在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辦造勢大會。 資料圖片

昨日被廉署落案起訴的區諾軒(34歲),為2018年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地方選區候選人。他現因前年「8·18」非法集結案被判囚10個月仍在服刑,還因參與攬炒派去年舉行的所謂「35+初選」,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而還柙候訊。

● 黃耀明在2018年區諾軒立會補選造勢大會上獻唱及鼓吹投票給區諾軒,涉違《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資料圖片

多次為黑暴分子站台

同被起訴的黃耀明(59歲),為流行音樂組合「達明一派」成員,近年經常為攬炒派和黑暴事件站台。除2012年參與反國教外,他於2014年更公開支持違法「佔中」的黑暴活動,更有份演唱黑暴歌曲《撐起雨傘》。

2019年修例風波後,黃耀明多次參與非法示威,更在去年香港國安法頒布及實施前夕,在facebook發表煽惑仇恨政府的帖文。他昨日清晨被廉署人員拘捕後,已獲准保釋候訊。

2018年,「港獨」分子游蕙禎、梁頌恆、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及姚松炎等攬炒政棍先後因宣誓問題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政府遂於該年安排補選。區諾軒參加了港島地方選區補選,並在該選舉中當選。

廉署昨日表示,早前接獲投訴指控區諾軒及黃耀明涉嫌於2018年3月3日,在2018年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地方選區中作出舞弊行為,即為另一人提供娛樂以誘使對方在該選舉中投票予區諾軒,而有關娛樂為歌唱表演。

演唱兩首歌 尾聲呼籲投票

署方展開調查,發現區諾軒自2018年2月底起在其社交平台專頁發布多則帖文,宣布他將於同年3月3日傍晚在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辦一個2小時的集會。在當日集會舉辦前的數小時,他又在其社交平台專頁發布另一則帖文,宣布黃耀明將在集會上表演。集會期間,黃耀明除在台上演唱兩首歌外,還在表演尾聲呼籲出席集會者在補選中投票予區諾軒。

調查還發現,區諾軒於翌日,即2018年3月4日於其社交平台專頁分享了一段該集會的錄像短片,包括黃耀明的表演及他向出席集會者作出的呼籲。區諾軒其後並將有關錄像短片及該則宣布黃耀明會在集會上表演的帖文申報為其選舉廣告。

廉署經調查蒐證,及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於昨日落案起訴兩人一項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1)(a)條。兩人將於本周四(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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