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文斌

反對派的政客,不論是立法會議員、區議員還是組織領頭人物,他們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凡是政府或警方執法,他們都會有一種「條件反射」,批評執法者是「打壓民主派」,產生自己「無做錯」的效果;不過客觀的事實是,他們當中不少人本身涉嫌違法,說被打壓,只是為自己強辯的藉口。最新的例子,莫過於有消息指特區政府將發信予大約60名不符宣誓資格但仍然在任的議員,而追薪起點為今年5月21日、即公職人員宣誓條例刊憲生效當日,民主黨深水埗區議員袁海文批評政府「風聲持續改變」,指政府「好兒戲、好小家、好卑鄙」,相信大批區議員辭職,很大程度受政府放風影響。筆者反而想問,若然反對派的區議員不是心中有鬼,又豈會「辭職保平安」?

根據袁海文的說法,政府放風是「兒戲」、「卑鄙」,並相信大批區議員因此而辭職。這裏衍生了兩大問題,最重要的問題,在於反對派區議員,若他們沒有作出會令自己失去議員資格的行為,例如叫「港獨」口號、在區議會唱「獨」歌、參與「35+初選」等等,他們何懼宣誓呢?未宣誓、先辭職,是否反映他們自己心中有鬼?另一問題,就是從政的人,經常要作出政治判斷,若然作出政治判斷辭職又諉過於人,這不是政府問題,而是自己判斷力出現問題!

反對派區議員辭職的辭職,被DQ的將被DQ,肯定各個區議會內的反對派議員會進一步減少,坊間現時着眼於「誰人會被DQ」,而筆者則在想,到底辭職和DQ潮過後,如何重新做好地區服務,重建市民對於地區服務的信心,筆者有以下三點建議:

一)各區民政事務處應該更積極投入各區議會的工作,如有區議會因為「人數太少」而未能維持正常運作,民政事務專員可考慮是否還要保持其中立角色,更主動參與區議會工作;

二)現時各地區還有其他地區組織,例如分區委員會、防火委員會、撲滅罪行委員會等,特區政府應該考慮把部分現時由區議會負責的工作,分配到其他地區上的委員會;

三)全面檢討地區諮詢架構,各地區組織有不同的功能,長遠應制訂好方案,妥當地把不同的地區工作分配予不同的地區組織,同時確保各地區有足夠的民意代表為民服務。

筆者知道,外界對分區委員會等地區組織認識不足,其實在各區的分區委員會,既有服務社區多年的地區工作者,亦有地區各界的代表人物,他們能夠做的、懂得做的,絕對不下於現時各區議會的區議員;讓這些長期服務社區而且愛國愛港的地區人士擔當更多工作,既符合愛國者治港原則,亦符合各區居民的福祉。故此,我們現在應該好好審視各地區組織的功能,亦應該着手重建社區工作,令市民得到應有、及時的地區服務。

(筆者為香港再出發大聯盟共同發起人、屯門東南分區委員會委員)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