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首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男子唐英傑涉騎展示「港獨」旗幟電單車,撞倒3名警員,案件今日(20日)在高等法院結案陳詞。主控官周天行陳詞時指,事發當日有遊行,被告唐英傑駕駛插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一帶行駛,明顯有政治目的。而被告駛過時,街上的市民向他叫喊和歡呼,顯示被告是想利用電單車上的旗幟,和其他人有溝通。

控方指唐英傑有明顯政治目的及針對警員。(資料圖片)

周天行還指出,唐英傑曾4度駕駛電單車衝向警方防線,每個防線都有10至25名警員駐守,被告每次駛過都會加速,無視警員警告,就算警員曾向被告發射胡椒球彈,被告亦沒有停低。被告最後在柯布連道加速後撞倒3名警員,令他們受傷,行為明顯是針對警員。

被告唐英傑,24歲,報稱侍應。被告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由東區海底隧道至灣仔謝斐道和柯布連道交界一帶,駕駛插有「港獨」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三道警方防線,撞傷3名警員。他被控1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1項恐怖活動罪,以及1項屬恐怖活動交替控罪的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責任編輯: 秦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