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警方去年12月初展開代號「疾響」反罪惡行動,在旺角的黃店「桔梗」搜出懷疑伸縮棍、頭盔、盾牌及防毒面具等物資,拘捕兩名男負責人,惟兩人拒保候查(俗稱踢保)。警方今年5月再拘捕該兩人,並控以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罪。案件今日(15日)於西九龍法院審訊,裁判官黃士翔將案件押至10月20日進行3天中文審訊,並於9月3日進行審前覆核。

旺角「黃店」食肆「桔梗」兩名負責人涉藏武,今日於西九龍法院審訊。資料圖片

辯方申請警署報到次數從一星期兩次減至一星期一次,被裁判官拒絕。

去年12月4日晚約9時半,巡查警員在位於旺角砵蘭街的黃店「桔梗」店內搜出一支懷疑伸縮棍、15個頭盔、盾牌、15個防毒面具及兩件反光背心、3個護目鏡及一些印有標語的橫額。經調查後,以涉嫌「管有違禁武器」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罪名拘捕25歲姓沈及30歲姓王男子。

被告為王鴻軒(30歲)和沈灝(25歲),同被控於2020年12月4日在旺角砵蘭街160號「桔梗」3樓天台消防泵房內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棍及一個盾牌。二人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包電線索帶。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