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郭若溪)深圳促進科研資金便利流動,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產學研融合再增新舉措。近日,深圳市科創委2021年深港澳科技計劃項目(C類項目)正式啟動網上申報,香港大學、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等香港公營科研機構或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發中心均可申請,單個項目最高資助人民幣300萬元,將採用事前資助方式。有香港高校深圳創孵平台表示,資金、政策等支持措施能吸引更多香港科研項目有動力和意願到內地完成產業化,同時也利好香港創新發展。
近年來,在深化粵港澳創新合作進程中,深圳出台了一系列舉措。2020年7月印發的《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支持深圳高校、科研機構、企業與香港、澳門的高校及科研機構開展合作。據了解,本次深港澳科技計劃項目(C類項目)由香港、澳門申請單位提出申請,深圳市科創委進行評審和資助,深圳市財政資助資金直接撥付至香港、澳門申請單位賬戶,可依據立項合同在深港澳三地開支。單個項目最高資助人民幣300萬元。
此次扶持的重點領域包括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集成電路、新型顯示、信息安全、5G、量子信息、第三代半導體;醫藥生物技術、醫療器械、人口健康技術、水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農業生物育種;石墨烯材料、先進電子信息材料、顯示材料、新能源材料、高性能高分子材料、氫能和燃料電池;機械人與智能裝備、智能無人系統、增材製造和激光製造。
產權收益及科技成果歸港澳所有
根據申報指南,C類項目的香港申請單位必須是香港公營科研機構或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發中心。其中,香港公營科研機構,包括所有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註冊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職業訓練局、製衣業訓練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發中心。同時,項目負責人需全職受聘於申請單位,即為從申請單位支取薪酬的人士,如本地大學的現有教職員。
在產權及收益、科技成果與知識產權歸屬方面,深圳市科創委特別強調,項目實施過程中,利用深圳市財政資助資金購置或者試製的儀器設備的產權及收益、科技成果與知識產權歸港澳申請單位所有,項目研發所取得的科技成果產業化應當在深圳進行。
深港澳科技計劃C類項目香港主要申請機構
A:研發中心
1、汽車零部件研發中心
2、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
3.、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
4.、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
5.、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
B、本地大學: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
1.、香港中文大學
2.、香港城市大學
3.、香港浸會大學
4、香港理工大學
5、香港科技大學
6、香港大學
7、嶺南大學
8、香港教育大學
C、其他本地大學
1. 香港公開大學
2. 香港樹仁大學
3. 香港恒生大學
D、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註冊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
1. 明愛專上學院
2. 明德學院
3、珠海學院
4、宏恩基督教學院
5、港專學院
6、香港能仁專上學院
7、東華學院
8、耀中幼教學院
9、香港伍倫貢學院
E、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
1.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2. 職業訓練局
3. 製衣業訓練局
4. 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
項目申報流程
1、申請人網上申報,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https://sticapply.sz.gov.cn/),時間截至8月19日。
2、深圳市科創委開展形式審查、組織專家評審、答辯或者現場考察
3、深圳市科創委擬定資助方案
4、深圳市科創委委務會審定項目資金下達計劃
5、申請單位與深圳市科創委簽訂項目合同書
6、撥付項目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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