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再延續五年,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這是記者8日從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發布會暨合作備忘錄簽約儀式上了解到的。

據新華社報道,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深圳市財政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8日聯合舉辦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發布會暨合作備忘錄簽約儀式。

深圳市稅務局和前海管理局簽署《關於推進前海稅收政策落實稅收營商環境合作備忘錄》,通過建立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稅收優惠落實協作機制、區塊鏈稅務信息共享機制、前海稅收政策研究機制、信息交流通報反饋機制、協同調研宣傳培訓機制、重點企業個性化服務機制、企業開辦便利化協作機制等8類機制,構建政策落實合力。

《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操作指引》同日發布,明確了享受優惠的具體方式、留存資料清單、爭議解決程序等。

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延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對設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符合條件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企業需以《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版)》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60%以上。目錄主要包括現代物流業、信息服務業、科技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商務服務業等五大類。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