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久慧

國安執法雷霆萬鈞,蘋果日報窮途末路!依法被拘的兩高層張劍虹及羅偉光為求保釋,火速與壹傳媒割席,願辭去高薪厚職,跳船求自保,所謂「齊上齊落」頓成笑話!

蘋果日報朝不保夕,保安局局長依據國安法要求7家本地銀行凍結該報相關的3間公司資金,料壹傳媒今年5月公告所指的5.21億元銀行結餘,大部分將無法用作營運資金,員工薪金「凍過水」!據報有員工打算棄暗投明,辭職求去,特別是後勤部門,料短期內勢成「離職重災區」。後勤人員不參與編採工作,毋須擔心墮入國安法法網,但蘋果資金斷鏈,誰也不想「白做一場」!況且後勤工作與政治無關,東家不打打西家,一樣可以在其他媒體輕鬆求職。

壹傳媒絕非良心僱主,深諳管理之道,裁員是最佳鞭策士氣的方式,過往對編採人員從未手下留情,年年皆有裁員新聞,年資廿年、打拼搶新聞的老員工,管理層照樣手起刀落,要求立即執包袱掃地出門!

壹傳媒工會一直形同虛設,唯唯諾諾,無力制衡管理層,發個聲明都軟弱無力!例如創刊18年的台灣《蘋果日報》宣布停刊,香港壹傳媒工會僅僅發聲明說說場面話,祝願台灣同仁安好,「並促請集團盡快與台蘋工會協商,對貢獻多年的員工提供最大的協助。」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呼籲正常新聞工作者應與違法者保持距離,蘋果編採人員應引以為戒!無疑經過多年來不斷「換血」,現任蘋果記者編輯們都是管理層照過X光的「死忠」,但事實上管理層也非常害怕他們離職。例如蘋果日報已不再公開記者姓名,擔心他們不堪壓力求去。隨著蘋果創刊快26年,骨幹編採成員不少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少,與其留在一條隨時沉的爛船,還不如早日找個新飯碗。年輕記者也應認清國安法下的新形勢,切勿以為黃媒能提供事業階梯,早日回頭是岸。

最重要的是,蘋果員工不應對解凍資金存有幻想!保安局長依法凍結壹傳媒資金,其所依據的香港國安法對凍結危害國家安全相關的財產,有清晰準確的規定。第32條列明「因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而獲得的資助、收益、報酬等違法所得以及用於或者意圖用於犯罪的資金和工具,應當予以追繳、沒收。」同時,第43條賦權香港國安部門在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可以採取香港特區現行法律准予警方等執法部門在調查嚴重犯罪案件時採取的各種措施,並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三)對用於或者意圖用於犯罪的財產、因犯罪所得的收益等與犯罪相關的財產,予以凍結,申請限制令、壓記令、沒收令以及充公。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同港區國安法的條文及其附例,比現有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寫得更加詳盡清晰,確保執法無誤。

總括而言,奉勸諸君早日跳船,來生亦別打蘋果工!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