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香港警務處國安處前日採取行動,拘捕5名《蘋果日報》高層。警方昨日正式控告其中的壹傳媒行政總裁兼《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及總編輯羅偉光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兩人今日上午會被押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其餘3名包括該報副社長陳沛敏在內的疑犯,則已於昨晚深夜陸續獲准保釋候查。警方並已向蘋果3間有關公司派遞檢控書,該3間公司今日上午須派出代表應訊。

●警方正式控告張劍虹及羅偉光,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圖為昨日國安處警員押張劍虹到蘋果大樓搜證。 資料圖片

在本案中被捕的4男1女,分別為壹傳媒行政總裁兼蘋果社長張劍虹(59歲)、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63歲)、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女,51歲)、總編輯羅偉光(47歲)、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53歲)。 5人均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的董事,而張劍虹和周達權則身兼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董事。保安局局長日前已凍結該3間公司合共1,800萬元的犯罪資產。

警或按國安法提嚴格保釋條件

5名被捕者昨日分別在西區警署、黃大仙警署、將軍澳警署、長沙灣警署和北角警署被扣查。據了解,警方在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於昨日起訴張劍虹及羅偉光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兩人今日上午會分別由長沙灣和北角警署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張劍虹及羅偉光今日上午會被押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圖為被告羅偉光,昨日被國安處警員押到蘋果大樓搜證。 資料圖片

至於同案被捕的周達權、陳沛敏及張志偉昨日深夜陸續辦理保釋手續,獲准保釋離開警署。據了解,警方將根據香港國安法提出嚴格的保釋條件。

警方同時向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派遞檢控書,控告該3間公司違反上述罪行,檢控書昨已由警員送達,並要求該3間公司今早委派代表出庭應訊。

●陳沛敏昨晚保釋後離開將軍澳警署 。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罪行重大處無期徒刑或囚10年以上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違反「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三十一條則規定,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對該組織判處罰金。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因犯本法規定的罪行受到刑事處罰的,應責令其暫停運作或者吊銷其執照或者營業許可證。第三十二條則規定,因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而獲得的資助、收益、報酬等違法所得以及用於或者意圖用於犯罪的資金和工具,應當予以追繳、沒收。

警方國安處統籌500警力,於前日分頭到在荔枝角美孚新邨、鰂魚涌康怡花園、鴨脷洲海怡半島、將軍澳維景灣畔、西貢御庭園拘捕案中5人和搜證,及封鎖將軍澳蘋果大樓搜證5小時,檢取涉案新聞材料等證據。保安局局長則依據香港國安法,凍結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3間公司合共1,800萬港元資產。

責任編輯: 李知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