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前年6.21包圍警察總部事件,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被判即時入獄10個月,並於大欖女懲教所服刑,至明日(12日)將刑滿出獄。消息指,周庭出獄時懲教署會按一般程序處理。

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香港中通社)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前年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3人認罪,去年12月黃之鋒被判監13.5個月,林朗彥監禁7個月,周庭囚10個月。林朗彥最早服刑完畢,4月12日已出獄。消息指,周庭明日將獲釋,料會在早上約9時許離開監獄。

據了解,懲教署沒有安排特別的保安措施,周庭出獄會按一般程序處理。另外,據悉屯門警區亦留意到周庭即將出獄,預料屆時會有大批記者到場採訪,可能會影響交通秩序,警方會派傳媒聯絡隊到場戒備。

懲教署昨(10日)表示,不會就個別個案評論。警方回應稱,會因應風險評估及行動需要作適當安排,具體部署屬行動細節,不會公開。

法庭去年12月2日判刑後,周庭被安排到中度設防的羅湖懲教所,同月底被調至高度設防的大欖女懲教所,並升級為「甲級犯人」(Cat. A),署方當時無提供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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