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央視新聞、新華社及中國人大網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昨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經表決,通過了數據安全法、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新修訂的軍事設施保護法、關於修改安全生產法的決定、印花稅法、反外國制裁法。其中,備受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於當天晚間在中國人大網全文公布,根據國家主席習近平當日簽署的第九十號主席令,該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明確規定,外國國家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以各種借口或者依據其本國法律對我國進行遏制、打壓,對中國公民、組織採取歧視性限制措施,干涉中國內政的,中國有權採取相應反制措施。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昨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通過反外國制裁法等。 新華社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強調,反外國制裁法的制定出台,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外交思想、加快涉外立法的重要舉措。中國始終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致力於與各國互利共贏、共同發展,但我們決不放棄自己的正當權益,任何人不要幻想讓中國吞下損害自身利益的苦果。對於各種制裁和干涉,中國政府和人民將堅決予以反制。全國人大常委會遵循國際慣例,審議通過反外國制裁法,為反擊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提供了法治支撐。要全面、正確理解法律規定,適時運用法律開展強有力的反制裁鬥爭。加快推進涉外立法,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全文共16條,明確立法目的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護中國公民、組織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三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反對任何國家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中國內政。外國國家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以各種借口或者依據其本國法律對我國進行遏制、打壓,對我國公民、組織採取歧視性限制措施,干涉我國內政的,我國有權採取相應反制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並授權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決定將直接或者間接參與制定、決定、實施第三條規定的歧視性限制措施的個人、組織列入反制清單,並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一種或幾種措施(見表)。

法例無礙華與其他國家關係

在當天舉行的外交部記者會上,有外媒記者問,剛剛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反外國制裁法。可否介紹一下有關立法意義?該法是否會影響中國同一些國家的外交關係?對此,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重申,為了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反對西方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今年以來中國政府已多次宣布對有關國家的實體和個人實施相應反制措施。同時各界也認為國家有必要制定一部專門的反外國制裁法,為中國依法反制外國歧視性措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支撐。汪文斌表示,至於該法會不會影響中國和其他國家關係,這種擔心是完全沒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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