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昨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公布施行。中國用法律手段對等反制或回擊美歐等霸權干涉,展現維護國家利益、維護中國企業和公民權利不受侵犯的堅強意志和決心,強力震懾外國「長臂管轄」、干涉中國內政的企圖。中國從來奉行不干涉別國內政的國際關係準則,但中國不挑事也不怕事,絕不會任由外國強權橫行無忌。

一段時間以來,美歐等國出於政治操弄需要和意識形態偏見,利用涉疆、涉港等各種藉口,對中國進行造謠污衊、遏制打壓,更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依據其本國法律「長臂管轄」,多次宣布對中國國家機關、組織和官員實施所謂的「制裁」,華為、中興及中國電信等在美上市企業也受到美國無理制裁。這些制裁非法、無理,粗暴干涉中國內政,中國不得不作出嚴厲譴責、強力反制,如對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及一批反華議員進行反制裁,禁止他們進入內地和港澳等。

過往中國反制制裁,多以政治、外交、行政手段為主,基本上是個案處理。面對美國等強權國家已經把干涉他國主權內政的政策法律化、規範化、制度化,以國內法律的名義實施「長臂管轄」成為常態,如何以法律手段實施對等反制,成為中國捍衛國家利益的新課題。環顧國際,一些國家地區早已出台反制裁專法,如歐盟針對美國的制裁,通過《歐盟阻斷法》,以此阻斷和抵消美國制裁措施對歐盟自然人和法人的適用效果;俄羅斯亦在2018年通過專法,保護俄羅斯的利益、安全、主權、領土完整以及公民的自由和權利,免受美國等不友好舉動的侵害。

此次中國制定實施反外國制裁法,是借鑒國外立法對等反制經驗,把過往政治、外交等個案處理的行為法律化、規範化、制度化,是中國圍繞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長臂管轄」等,充實應對挑戰、防範風險的法律「工具箱」的新探索,是中國逐步加強涉外事務法律建設的一個重要起點。反外國制裁法為反制外國制裁提供法律框架,並允許中國企業就外國制裁以法律訴訟尋求賠償損失,有效提升中國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的法治能力。隨着反外國制裁法的實施,西方反華勢力再想以國內法「長臂管轄」制裁中國,就要掂量一下如何應對中國的法律反制。可以說,反外國制裁法是對西方反華勢力的有力震懾。

中國一直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堅持國與國之間的平等、協商,不以任何藉口干涉他國內政,反外國制裁法主要針對外國干涉中國內政的所謂「單邊制裁」,為我國採取相應反制措施提供法治支撐和法治保障。中國不惹事,但面對反華勢力霸凌制裁,中國絕對不怕事,反外國制裁法正是中國捍衛國家利益的意志決心的有力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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