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前年11月,黑暴分子非法佔據中文大學,在橫跨吐露港快速公路及港鐵東鐵綫的二號橋,將大量雜物從橋上擲落馬路及路軌癱瘓交通。4名學生被控暴動等罪名,控辯雙方今日(8日)完成結案陳詞,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7日裁決,各被告准許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方結案陳詞指,各被告身處衝突現場,都是參與者。當中三名被告身穿黑衣黑褲,戴上防毒面具,可以推論是在現場鼓勵暴動。而第一被告陳起行的代表律師辯稱,陳起行是中大學生,在現場出現屬於「合理」。第二及第三被告李俊皓及張俊浩的代表律師則聲稱,作為控方證人的警員證供前後不一。

圖為前年暴徒們在中大二號橋上大肆破壞公共設施。(中新社資料圖片)

4名被告依次為22歲中大學生陳起行、25歲理大學生李俊皓、19歲專業教育學院學生張俊浩、24歲中大女學生鄧希雯。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大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和他人參與暴動。陳起行、張俊浩及鄧希雯另被控在非法集結中蒙面。張俊浩再被加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管有一支鐳射筆。

責任編輯: 蔡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