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欺詐等多罪纏身、因前年8.18及8.31非法遊行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入獄的壹傳媒黎智英,與另外9人於上周一(17日)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涉及前年10.1非法遊行,案件將於今天(28日)在區院判刑。其中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和楊森6人是再犯,有可能被法庭加監。

10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梁國雄、陳皓桓、楊森、何秀蘭、吳文遠、單仲偕及蔡耀昌,他們今早都會由囚車押送到區院出庭應訊。

壹傳媒黎智英(左二)。(資料圖片)

10名被告均承認1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李卓人、何俊仁、梁國雄、陳皓桓4名被告另承認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及蔡耀昌則另承認1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責任編輯: 林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