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前年10月,暴徒在旺角煽動暴力示威,中文大學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等5人被捕,被控參與非法集結、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以及違反《禁蒙面法》等共13罪。案件今(1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決,裁判官葉啟亮裁定5名被告全部控罪成立。
5名被告依次為謝煒洛(21歲)、區倬僖(21歲)、胡耀生(48歲)、梁馨駿(20歲)及楊卓穎(20歲),除胡報稱為機電工程署主任外,其餘4人均報稱為學生。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10月20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近塘尾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者參與非法集結,另各被控身處非法集結期間使用蒙面物品,即口罩、圍巾或防毒面罩。
另外,謝煒洛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警長X,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塊石頭、一塊磚頭及一把鉗。區倬僖被控保管或控制一罐噴漆。胡耀生則被控同日同地故意阻撓總督察Y,以及管有及控制一支行山杖、5條膠索帶及一卷黑膠紙。梁馨駿被控同日同地管有黑膠紙。楊卓穎則被控管有一包膠索帶和一支行山杖。
區倬僖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即保管或控制一罐噴漆。謝煒洛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警長X;胡耀生則被控一項阻差辦公,指稱他於同日同地故意阻撓總督察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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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存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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