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犯香港國安法的首號要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可謂窮途末路,他持有的七成一壹傳媒股票及其三家私人公司戶口,被保安局引用香港國安法有關條例凍結,市場憂其對壹傳媒股價造成異動,壹傳媒(282)今日宣布停牌,以待公布有關保安局凍結控股股東黎智英持有資產及壹傳媒股權的聲明。

黎智英被凍資4億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14日首次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的《實施細則》,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7成股份、其名下3間私人公司在4個銀行戶口內的資金,估計總值接近4億元。

黎智英的財產被凍結,包括所持有的壹傳媒71%股份。資料圖片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於去年12月11日起訴黎智英「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於2021年4月16日加控黎智英兩項罪名,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實施細則》)附表3,律政司司長、保安局局長或警務人員,可按照附表三所訂行使以下方面的權力:凍結、限制、沒收及充公與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有關的財產。

同時,保安局局長如有合理因由懷疑通知所指明的財產會被調離香港,可在通知內指示警務人員可為防止該財產被調離香港而檢取該財產。如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人所持有的任何財產是罪行相關財產,保安局局長可藉指明該財產的書面通知,指示除根據保安局局長批予的特許的授權外,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處理該財產。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14日在港交所收市後,將保安局局長發出的凍結財產書面通知,分別送達港交所中央結算公司、一間有中介角色的結算公司、壹傳媒及其核數師、相關銀行。以壹傳媒14日收市股價和市值估算,黎智英持有71.26%壹傳媒股份約值3.5億元,據了解,加上其名下私人公司4個銀行戶口的資金,估計總值在3.5億至4億元之間。

《蘋果》在台倒閉 壹傳媒爆離職潮

台灣《蘋果日報》14日向讀者致公開信,聲稱因為營運上虧損持續,在「非常不得已」的情況下,壹傳媒集團決定台灣《蘋果日報》紙本由本月18日起停刊,並會遣散三百多人,以集中資源發展《蘋果新聞網》。面對這個消息,好多網民都表示歡迎,更直言《蘋果》一早就應該「執笠」啦,有網民更希望香港的《蘋果》快「執笠」,問「香港(《蘋果》)會唔會齊上齊落?」

台灣《蘋果日報》紙本18日起停刊。fb截圖

該公開信內容聲稱,網絡發展徹底改變讀者的閱讀習慣,而香港政治局勢的「加速惡化」「民主蒙塵」,新聞自由「遭受全面打壓」,然後標榜創辦人黎智英「為追求民主,卻因言論獲罪」,更抹黑「親中勢力封殺各種廣告資源,使香港《蘋果日報》營運萬分艱辛」。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會長吳秋北在社交媒體平台發文批評,《台灣蘋果日報》聲稱香港新聞自由被全面封殺是最為諷刺,在台灣做不住了,明顯就是經營不善。在香港販賣「反中亂港」,黑金資助在港反華勢力,做得住反而是香港不幸,直言「倒是《蘋果》越快倒閉,香港越有希望」。

台灣《蘋果日報》宣布即將停刊後,香港壹傳媒的動向也受到關注。壹傳媒股份今日(17日)開市前停牌。

壹傳媒發通告稱,應公司要求,該公司股份將於17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短暫停止買賣,以待發出關於香港保安局公布有關凍結該公司控股股東黎智英持有的資產和該公司股權的聲明,而該聲明屬該公司內幕消息的公告。

有消息人士透露,香港《蘋果》內部正出現「跳船潮」,多名中級管理層員工已請辭,更指近期公司「幾乎日日都有人走喇」。

壹傳媒過去10年不斷虧損,累積蝕逾27億元,最近3個財政年度分別虧損4.77億元、3.4億元和4.17億元,平均每年流失的現金流超過3億元,「乾塘」危機勢迫在眉睫!壹傳媒內部已人心惶惶,上月編採部爆發部門主管集體離職潮,據了解包括調查組、政治組、蘋果網及靜態組等多個部門主管齊齊「劈炮」。消息指,有關員工擔心被牽連,捲入黎的國安案,向管理層要求集團解散,動用資金推出「肥雞餐」,但遭到拒絕,觸發一輪離職潮。

10.1非法集結案 黎智英等10被告全認罪

正在監獄服刑的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以及「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10人,涉嫌前年10月1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日(17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由早前負責「8.18流水式集會」以及「8.31」非法集結兩案的法官胡雅文審理,預計審訊10日。10名被告全數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另外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方下午將讀出案情摘要。

圖為早前黎智英提堂資料圖片。(中新社)

控方代表大律師林芷瑩交代將有被告認罪,惟辯方需時向在囚被告就同意案情索取指示,及後會播放案發片段約個半小時,故希望押後聆訊到11時半獲准。辯方稱昨午方收到修訂版本同意案情,並稱因需依賴控方案情去求情,如胡官需要書面陳詞則今日未能準備,希望能押後。

10名被告依次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蔡耀昌,同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組織及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另被控於前一天,在終審法院外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一項公告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傳票的交替控罪。

黎智英9案11罪一覽

目前,黎智英因干犯國安法被還柙候訊及因其他案件服刑。他身繫9案11罪,其中涉及前年8·18、8·31非法集會案已審結,被裁定三罪罪成,分別被判囚12個月及8個月。

賣國求榮終將自食惡果,違法亂紀難逃法律制裁。有香港國安法在,有愛國愛港人士在,有支持和擁護法治正義的香港市民在,香港法治必將重回正軌,香港社會定能迎來繁榮穩定!

責任編輯: 米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