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食環署食安中心今日(12日)公布,一個鯇魚樣本驗出微量孔雀石綠,中心正跟進事件。中心發言人指,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測計劃,從九龍城街市一檔戶抽取上述鯇魚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微量孔雀石綠,含量為10億分之1.6。
發言人表示,中心已通知涉事檔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停售有關產品。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和分銷情況。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孔雀石綠是一種工業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魚類疾病。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責任編輯:
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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