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費小燁、黃恆諾、鄭治祖)前年修例風波觸發的黑暴,不少市民甚至警務人員遭攬炒派起底,令香港社會瀰漫一片「黑色恐怖」。為打擊起底行為,香港特區政府近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將起底刑事化,違者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同時,特區政府將賦權過去被揶揄為「無牙老虎」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有刑事調查和檢控權,能就起底罪行向法庭申請批准進入處所檢取文件,或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並有權向網絡平台送達糾正通知。政府目標本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近日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近年社會上侵犯個人資料私隱的起底行為猶如將個人資料武器化,令當事人蒙受重大傷害。自2019年6月至今年4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共接獲及主動發現逾5,700宗關於起底的投訴個案,並將逾1,460宗個案轉介警方作刑事調查及考慮檢控。而在有關起底的個案中,警方共拘捕17名涉嫌違反相關條例的人,至今共有兩人已被定罪,其中一人被判監禁18個月,連同其他定罪合共被判監兩年。

● 在前線維持治安的警員往往成為黑暴起底的目標。圖為2019年6月9日警察制止示威者衝擊立法會。 資料圖片

法官:文明社會不容起底

文件指出,近期法庭就起底案件的裁決當中,法官表明文明社會不容忍該等行為,更指有關行為會令社會出現寒蟬效應,令不少人因為害怕被起底而未能公開表達自己的意見。

文件提到,現行《私隱條例》其中一個定罪門檻是「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惟現時大部分的起底個案涉及個人資料在網上平台被隨意散布,甚至經多番轉載,以致公署無法追尋起底資料的來源,從而未能判定有關資料使用者的身份或有關的個人資料是否在「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下取得,以致未能作進一步跟進。

為更針對性地打擊起底行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建議在《私隱條例》第64條下引入針對起底行為的罪行,任何人如果披露未經當事人同意的資料,並有意圖威脅、恐嚇或騷擾當事人或家人,或有意圖對當事人或家人造成心理傷害,而當事人或家人亦因而蒙受心理傷害,有關人等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見表)。

為加強打擊起底罪行的執法力度,政府亦建議加入新條文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對《私隱條例》64條作出刑事調查和檢控的權力,當他有合理理由懷疑正出現起底行為時,可要求任何人提供相關資料以協助調查;如果有人拒絕配合或存心欺騙,甚至蓄意提供虛假誤導資訊,亦會構成罪行。

政府相信在擴大公署職權負責刑事調查、搜證至檢控,過程中無須分別轉介警方及律政司後,有助加快處理起底個案。

私隱專員可申禁令

私隱專員亦可在認為社會上已出現或很大機會出現大規模或重複違反條例的情況,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以阻止關乎該些特定人等或群體的起底行為。政府同時建議賦權專員要求糾正涉及起底的內容,如有人未在指定期限內糾正內容,除非有合理辯解,否則即屬犯罪,首次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

因應起底行為的嚴重性及對當事人的影響,私隱專員鍾麗玲歡迎政府建議修例,加入針對起底行為的罪行,賦予私隱專員刑事調查和檢控的權力,以及賦予私隱專員法定權力要求糾正涉及起底的內容,以加強打擊起底行為。

受害人:滋擾電話一晚三四百個

在修例風波期間,黑暴分子肆無忌憚起底,個人資料淪為他們攻擊抹黑的「武器」,最少3,200名警員及家屬的個人資料曾被公開。苦主之一的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歡迎政府修例加強打擊起底行為,「如果當年有這條條例,大量警員被起底的事件未必會發生。」

林志偉表示,曾試過一晚有三四百個電話滋擾。 資料圖片

林志偉表示,個人資料被公開放上網後即使獲網絡刪除,仍有後患,有人會「私人收藏」,使起底對苦主的影響困擾一生:「我至今有時也會收到電話滋擾,一晚甚至有三四百個電話滋擾,我現在除了不敢開(電話)鈴聲,震機也唔敢開。」起底事件對他最大的困擾是人身安全,他指有網民在公開其資料後留言「大家識做」。他說:「唔知會發生咩事,出街都要好小心。」

他亦關注如果資料被上載至外國網站伺服器,超出香港司法管轄權便「冇符」。

政界:嚴懲起底必要迫切

就特區政府擬修訂《私隱條例》打擊起底行為,多名政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自黑暴揚言要攬炒香港後,侵犯個人私隱的起底情況愈趨嚴重,不少人更因此受到心理傷害。他們強調,特區政府擬議修訂極具必要性及迫切性,並要求盡快進行立法工作,讓市民個人私隱獲得應有的保障。

民建聯早在2019年6月下旬就向私隱專員請願,要求加強保障警員的個人資料。資料圖片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批評,香港現時的私隱條例十分落後,未能與時並進,加上罰則不重、打擊不大,一直如同「無牙老虎」,更未能處理起底行為。她認為,自從2019年黑暴企圖攬炒香港以來,不少市民慘遭起底,而針對政治人物、警員及其家屬的情況尤為惡劣,有人在網上大量發布警員的姓名、編號,及他們與家人的照片和住址等個人資料,嚴重侵犯私隱,當事人承受的心理傷害及壓力非筆墨所能形容。她表示,有關修例極具必要性及迫切性,期望政府盡快進行立法工作,讓市民個人私隱得到應有的保障。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指,過去有不法分子針對不喜歡的人或事而作出公審或威嚇等起底行為,嚴重侵害人權,認為特區政府為相關行為引入法例處理是必須的,相信有足夠的阻嚇性,能夠減少起底問題,是保障個人私隱的重要一步。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對特區政府的修例建議表示歡迎,並指過去一年出現不同程度的起底個案,有針對政治人物作出的攻擊,亦有具恐嚇性的行為,認同特區政府以有阻嚇力的法例去規管相關行為。他指,相信擬議修訂裡的罰則具有一定的阻嚇性,能夠減低起底個案。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邵家輝表示,自香港國安法落實後,已大大打擊黑暴分子作出的針對性恐嚇行為,但相信仍有小部分不法之徒死心不息。

他認為,特區政府擬為起底行為訂立罰則的做法十分正確,相信能夠加強保障個人私隱,避免起底情況出現。

責任編輯: 宋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