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立法會《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24日)繼續進行討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江嘉敏表示,將為電子選民登記冊的部份行為作刑事化處理,包括無合法情況下取覽電子選民登記冊,防止敏感資訊的洩漏,並禁止對電子文本作干擾以至無法正常運作。會議上有議員關注個人資料保護問題,希望局方交待資料的保安管理工作。
委員會主席廖長江表示,過去政府曾發生遺失電腦事件,引至電子選民登記冊有洩漏的危險,情況令人關注。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過去自己亦為事件提出動議辯論跟進,可是局方對涉及300萬選民及特首選舉選舉委員會成員的資料遺失事件只作一般性的處理,事件之後當局亦沒有交待未來的改善保安措施,建議局方作出改善。

立法會議員盧偉國表示,因時代以及科技的創新改變,明白不應該過於拘泥於法律條文技術細節,以免阻礙改善時的技術靈活性,可是選民登記冊涉及大量的個人私隱,因而受到公眾的關注,對於電子化選民登記冊的保安嚴密,局方可能有需要作一定陳述。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務秘書長鄧忍光回應表示,在完善選舉制度的同時設立刑事的條例,以保障電子選民登記冊,因此重點集中在界定違規行為,而政府的資訊科技辦公室已經預先做好三方認證,有設有獨立保安審計顧問,如有需要,政府可以安排向公布相關的資料。此外,選舉事務處未來可提供更多有關電子選民登記冊的投術指定要求,包括保安規格及其他保安措施,可是並不適宜直接寫入法律之內。
責任編輯:
許宣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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