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欺詐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昨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申請修訂控罪並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同時就黎智英干犯的另一宗國安法案件加控兩項控罪,包括黎智英串同陳梓華、Mark Simon、李宇軒及劉祖廸等人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串同陳梓華等人協助「獨人」李宇軒潛逃台灣,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案件於6月15日再訊。正在還押中的黎智英,累積9案11罪在身,除了非法集會2案3罪昨已判刑,他仍有7案8罪候懲,其中兩宗干犯香港國安法案件,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

黎智英昨日上午被懲教署押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接受判刑及提訊。其提訊的案件包括去年8月被捕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及串謀欺詐案。控方代表、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在庭上就黎智英干犯的另一宗國安法案件,申請加控黎智英兩項罪名。

警調查需時案件押後兩月

新增的兩項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黎智英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另一項新增的是「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控罪指,黎智英在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即在該李宇軒在被香港警務處拘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

控方表示,因警方需時調查一些財務資料,申請將案押後兩個月再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6月15日下午在西九龍法院再訊,黎智英就此案並沒有保釋申請。

市民昨日在法院外示威,痛斥黎智英罪行。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違租契令科技園巨額損失

黎智英原面對的干犯香港國安法案件控罪指,黎智英於去年7月1日至12月1日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4)條,其中涉及黎智英在《蘋果日報》的評論文章和網上訪談及發文及接受外國傳媒訪問等途徑,發表有關針對國安法、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的指控。黎智英因本案被法庭拒絕保釋,本案同押至6月15日再訊。

另外,黎智英和壹傳媒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63歲),以及行政總監黃偉強(59歲)一同被控串謀欺詐罪。控罪指,他們於2016年6月至去年5月間,隱瞞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使用將軍澳工業邨壹傳媒地址營運,違反租契,令香港科技園公司損失高達1,980萬元租金收入。控方昨日就是案申請修訂控罪書個別字眼,及將案件轉介到區域法院答辯。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排期至5月6日下午到區域法院進行答辯,並批准3人續保釋,惟黎智英當時因干犯國安法正被還押,昨日下午更因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成而即時監禁。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