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人大常委會上周全票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新列明特區應當採取措施,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4月4日在電視節目中表示,會研究現時對操縱及破壞選舉行為的規管是否足夠,以及如何令選舉公開、公平及誠實地進行。至於投白票是否屬於操縱選舉,她認為不應這樣做,因為投票是公民責任。

選舉委員會將增設「召集人制度」,負責必要時召集選舉委員會會議。鄭若驊表示,啟動召集人制度屬中央事權,毋須本地立法,形容是應對緊急情況的「安全網」,但現階段難以舉例什麼才算緊急情況。她又強調,完善後的選舉制度擴大了議會代表性,令社會均衡有序參與政治,重申不是要搞「清一色」,只要是愛國者,持不同意見亦可進入議會。
責任編輯:
蔡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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