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立法會今日(17日)通過《2020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落實2020年《施政報告》提出的建議,即由去年11月26日起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稅(雙倍印花稅),並回復以第2標準稅率徵收非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政府對條例通過表示歡迎。
政府指出,在2013年引入雙倍印花稅時,物業市場出現過熱的跡象,交投暢旺、價格飆升,因此當時有必要遏抑非住宅物業的需求,令物業市場平穩發展。由於受經濟下行及疫情不明朗等因素影響,非住宅物業的售價和成交量在過去一段時間已顯著回落,需求有所縮減。政府認為是適當時候撤銷這項非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
政府指出,撤銷雙倍印花稅可利便企業出售非住宅物業套現,應付因經濟下行而出現的財政問題或現金需求,緩減疫情對本港經濟及商業活動的衝擊。自去年11月26日至今年2月底,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印花稅已讓約5000宗物業交易的相關印花稅納稅人,節省合共約8.7億元稅款。
至於會否進一步撤銷住宅物業雙倍印花稅,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立法會表示,住宅樓價仍然處於高水平,現時並無條件撤銷樓市辣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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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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