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馬靜) 十三届全國人大四次會議3月5日開幕。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的有關說明。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港澳研究室主任張建接受香港文匯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不但是香港基本法的制定者,也是包括選舉制度在內的香港政治制度的創建者。為了香港政治制度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只對出現問題的選舉制度部分進行完善更具有緊迫性和必要性,也更符合當前的實際情況。這次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通過「決定+修法」的方式符合全國人大的運作程序。

張建指出,香港選舉制度存在的漏洞和缺陷,成為香港內外反中亂港勢力威脅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平台和工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和立法機關,有責任和義務依據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和授權通過完善選舉制度的方式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選舉制度是特別行政區政治制度和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善選舉制度必須在中央的主導下進行。

張建強調,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根本目的是為了「一國兩制」的準確實踐和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為了香港的整體利益和港人的福祉。只有確保「愛國者治港」,讓愛國者掌握政權才能消除選舉制度的隱患和風險,才能確保中央對香港的有效管治。民主政制發展不能照搬外國模式。全國人大決定是根據香港實際情況,推動發展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政制的重大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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