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攬炒派去年5月霸佔沙田新城市廣場,發起所謂的「和你唱」活動,期間多名黑衣人衝入商場內飲品店「喜茶」大肆破壞。6名涉案暴青被捕及被起訴,其中1名17歲被告周偕宜早前承認刑事損毀和拒捕兩罪,今日(17日)在沙田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被告周偕宜案發時16歲,他被控於去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4樓的飲品店「喜茶」,損壞屬於該店的兩部收銀機的顯示屏和一部八達通處理器,總值15200港元。他另被控抵抗警長51030的拘捕。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指控罪嚴重,但信納該名被告已有真誠悔意,日後會奉公守法,遂判他進入更生中心。法庭早前已下令他須向涉案店舖賠償38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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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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