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一名運輸工人前年8月31日於銅鑼灣和灣仔一帶的反修例暴亂中被捕,區域法院早前裁定他暴動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成,今日(18日)上午被判入獄4年和罰款5000元。

修例風波期間,暴徒在全港多處發動暴亂襲擊。(資料圖片)

被告陳佐豪辯稱自己當日是義務急救員,但法官姚勳智不接納,指被告被捕時身穿護甲和黑色衣物,有同伴襲警企圖協助他逃脫,認為他必然曾經參與暴動。

法官又指,暴動罪是嚴重罪行,而當日暴動的規模大,牽涉超過300人,有人縱火和擲汽油彈等,歷時超過半小時,具有威脅性破壞性。

責任編輯: 潘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