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影星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追討逾8000萬港元投資分傭案今日(25日)於高等法院續審。于文鳳一方昨日舉證完畢,今日(25日)周星馳終現身出庭答辯。

周星馳於上午9時半抵達法院,穿上整齊西裝的他,看起來精神不俗。甫到埗他便跟律師代表會面並作最後商討。他進入法庭前各記者不停發問,他表示出庭作供心情並不緊張,又說不知道大眾關心這個案件,甚至無厘頭反問記者:「你近排忙啲乜呀?」他透露好想離港到澳門,又透露現時仍有電影工作要處理。被問到上庭前的心情,會否感到緊張?周表示「無乜嘢」,神情輕鬆。

談及2004年2月星輝海外和于文鳳公司所簽下的協議,周星馳同意協議非僱傭合約,他當時以月薪20000元以外判商形式聘用於為投資顧問。他否認自己主動要求于文鳳為他全職工作,而且他也忘掉20000元這個水平是根據什麼而訂的,但他深信自己不是提出20000元的一方。

于文鳳之前的兩份工作月新也高過20000元,至於為何她願意降價為周星馳效勞,他解釋:「如果佢願意,又喜歡,先係最重要。如果佢唔喜歡,我係唔會逼佢嘅」。

周星馳形容于文鳳對電影及地產都欠缺經驗,他說:「佢幫我係因為佢想咁做。」不過他同意于願意學習,又是他的女友,他亦相信于對他忠誠,所以很想她可以學習到。

周星馳表示,他於1996年成立星輝海外有限公司,處理其電影製作及其他事務,公司日常運作主要由胞姊周文姬及僱員Brenda Cheung負責,財務主要由Brenda處理。而他與于文鳳在1998年拍拖後,于亦有參與星輝海外的運作,但他就記不清楚,有沒有授權于簽公司支票。

周星馳胞姊早前作供時說,他十分看重私隱。周星馳表示:「係一般嚟講,冇一個準則,有需要、傾得埋、信得過嘅就會講啲,唔可以話冇可能講。」

下午4時半退庭後,見周星馳心情輕鬆,同身邊人有講有笑,問到有否影響心情?他未有回應。見他穿上今早的深藍色外套、頭戴帽,再將外套的帽蓋在頭上,全程低頭,有傳媒要求他企定定拍照,但他未有理會便登上7人車坐駕。案件明早10時繼續聆訊,周星馳要繼續出庭。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