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有多次侮辱國旗及香港區旗記錄而被法庭定罪及判囚的古思堯,今年7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公開展示一面倒掛及被塗污的國旗,約20分鐘後離去,警方其後在通州街與東京街交界將他拘捕。古思堯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案件今日(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古思堯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答辯時稱自己是故意侮辱國旗,但不認罪。案件暫定於明年1月27日及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
控方表示將傳召6名證人,當中包括一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負責閉路電視的物業管理人員,古思堯則不傳召證人並繼續自行抗辯。古思堯庭上沒有律師代表,答辯時表示「法官閣下,我係故意侮辱國旗嘅,我唔認罪。」
當主任裁判官詢問控辯雙方需要多少天審訊時,古思堯指自己將於12月進行磁力共振療程,暫定明年1月7日將進行直腸腺癌手術,預計術後只需休養數天便可上庭。他更聲稱,「我做嘅嘢閉路電視影得清清楚楚,根據我坐監十次、八次經驗,呢類型案件好快審完,我都唔想浪費證人、律師時間。」
現年74歲的古思堯報稱任職船務技工,沒有律師代表。被控的一項「侮辱國旗」罪,指他今年7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A座與B座地下之間的公眾區內,公開和故意以塗畫方式侮辱國旗。
責任編輯:
蔡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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