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網全媒體報道:「追本溯源」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法律高峰論壇今日(17日)舉辦。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立法解釋權,不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尤其是法官獨立判案的權力。

陳弘毅表示,司法獨立在香港是有制度性的保障,令法官不會隨便被罷免,判決過程是不會受到任何外來干預。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是立法的解釋,立法解釋是立法的行為,當香港法院運用人大常委會的解釋來判案時,等如運用任何其他法律判案。他又指,當法院已進行判決,人大常委會不可以通過解釋基本法來推翻法院的判決,例如吳嘉玲案,當事人權益完全沒有受到人大釋法的影響。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香港法治的組成部分,不存在破壞香港法治的問題,人大釋法不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不受香港司法權的限制,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有權主動釋法。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磊補充,人大常委會解釋權,和香港法院的解釋權之間的關係,是授權及被授權的關係,人大常委會享有對法律和基本法的解釋權,並授予特區法院有權解釋基本法。他續指,中央雖有全面管治權,但人大常委會行使時很謹慎,次數亦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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