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11日)通過有關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港府隨即宣布4名攬炒派議員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和梁繼昌即時喪失議員資格,多名攬炒派議員亦於傍晚「鬧辭」。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律師陳曼琪告訴大公文匯記者,攬炒派的「鬧辭」絕對是一種違憲、自相矛盾、沒有邏輯及缺乏理據的表現,完全與「一國兩制」脫軌。
陳曼琪指出,攬炒派「鬧辭」反映他們在憲制秩序下宣誓履職,既接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在立法會選舉延後1年時容許立法會議員繼續履職不少於1年的決定,但又不遵從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決定。「鬧辭」是拒絕接受國家對香港行使主權,拒絕接受中央全面管治權,是不符合基本法第104條對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憲制性要求。陳曼琪表示,4名攬炒派立法會議員被取消資格,是必然的结果,其他「鬧辭」的攬炒派立法會議員,是自我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行為。
陳曼琪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有關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決定,是合憲、合法、合憲政秩序及國際政治慣例的憲制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國家最高權力架構就國家憲法及基本法實施,在「一國兩制」下作出憲制性決定,是完全合憲的決定。陳曼琪解釋,我國政治制度是單一制原則,香港作為地方政府遵從中央政府的憲制秩序及決定,亦是國際政治規則。香港終審法院亦在審理吳恭劭案件時,指出香港回歸祖國時已進入新的憲制秩序。「一國兩制」包含中央全面管治權,已經納入公共秩序內。因此,是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亦是符合基本法、「一國兩制」及本地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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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宣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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