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以38票贊成、18票反對,三讀通過《廣播及電訊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中新社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立法會今日(29日)傍晚完會前,以38票贊成、18票反對,三讀通過《廣播及電訊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有關修例包括放寬跨媒體持牌人,以及外資擁有權的限制,容許更多人合資格成為本地電視台及電台的持牌人。加上早前通過的《漁業保護修訂條例草案》,立法會在一日內三讀通過兩項政府法案,是延任議會復會之後首次。

草案二讀及三讀程序用了約7小時,攬炒派全日11次要求點算法定人數,耗時2小時8分鐘。經民聯林健鋒批評攬炒派浪費時間,建議直接休會,進入表決程序。主席梁君彥及後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設下時限,表示有憲制責任確保議會在合理時間內審議法案,需在尊重議員發言權利及議會有效運作之間取得平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表示,正在審議的法案旨在放寬傳統媒體的持牌限制,增加業界的競爭力,應對日益蓬勃的網上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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