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東的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多發,圖為繳獲的作案工具。(記者方俊明攝)

(香港文匯網記者 方俊明)近年來廣東的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多發。記者18日從珠海警方獲悉,珠海從9月底起全面開展「斷卡」行動,僅近兩周已抓獲24名涉電信網絡詐騙的犯罪嫌疑人。而因為非法出借、出售、出租、購買銀行卡及身份證信息而被列入懲戒名單的,不僅個人徵信有污點影響貸款,個人5年內將被暫停支付賬戶所有業務,生活將被嚴重影響。

據了解,所謂的「斷卡」行動,就是要打斷手機卡、銀行卡出售收購的產業鏈,進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個人信息泄露、身份證遺失,很可能被人冒充辦理銀行卡、電話卡,還有一些人為了蠅頭小利,出售自己的身份證信息。而這些「實名不實人」的銀行卡、電話卡被詐騙分子購買後,就會用於實施詐騙,是當前電信網絡詐騙持續高發的根源之一。

列入懲戒名單人員 5年內被停支付賬戶所有業務

目前,公安機關和金融機構將雙重落實懲戒措施。非法出售、出租、出借或者購買銀行卡信息四件套(身份證件號碼、銀行卡、手機卡、U盾)將被懲戒。其中包括錄入個人徵信,以後貸款都會受到影響。同時還會暫停被懲戒人員5年內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和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並不得為其開立新賬戶。這意味着,相關個人5年內不能使用銀行卡在ATM機存取款,不能使用網銀和手機銀行轉賬,不能刷卡購物,不能在淘寶等第三方快捷支付購物等等,同時也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寶等收發紅包和掃碼付款等等。一張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業務都可能被暫停,會對生活造成很大影響。

警方提醒,身份證有遺失經歷、前期電話卡或者銀行卡有異常情況的群眾,一定要抽空去銀行和通訊運營商查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電話卡或者銀行卡存在,及時舉報銷戶,以免被當做「違法犯罪嫌疑人」進行打擊、懲戒,影響個人生活。另外,出售自己的電話卡、銀行卡,很有可能會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該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行為,將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責任編輯: 許宣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