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監管局主席梁永祥指,購買未完工房地產屬高風險投資,本港現時沒法律規範境外物業買賣。(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近年港人投資海外物業有上升趨勢,不少海外投資物業廣告都以高租金回報作招徠,吸引投資未完工物業。地產代理監管局主席梁永祥今日(18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購買未完工房地產屬高風險投資,本港現時沒法律規範境外物業買賣,投資者須自行承擔後果及追討損失。

梁永祥表示,地監局今年接收65宗投訴,大部份與購買境外未完工房地產項目有關,涉及房地產位置或開發商身份,以及租金回報的虛假陳述等。他強調在香港以外地區購買未完成的房地產既複雜又冒險,不能保證會否及時完工,甚至會否完工。

梁指出,本港目前沒有非本地財產銷售的法律規範,出售境外物業不受地產代理監管局管轄,從事境外房地產代理工作的個人或公司,僅與相關地區有關。雖然經持牌房地產經紀人投資海外物業可減輕風險,但交易過程出現損失,地監管不會協助追討,消費者只能直接與發展商談判或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

梁永祥指,地監局曾接獲投訴,投訴人稱在內地購物中心購買了一個商店,並與管理公司簽署了「租金回租協議」,由管理公司處理租賃,定期支付利息和租金,惟最終未能收款,始發現原來商場未竣工,管理公司亦已關閉。

責任編輯: 米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