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葛婷)一名21歲「黃絲」青年去年投考警員,通過遴選程序後,上周獲警隊聘用,將於下周一進入警察學院受訓。但青年向人宣揚喜訊時,被友人踢爆他是修例風波非法集結場合的常客,並曾揮伸縮棍「炫武」,友人向警方招募組舉報,警方同時展開「清理門戶」召見該名「準學警」了解情況,並即時終止聘用,同時在其家中搜出伸縮棍及4支懷疑氣槍,於是將他拘捕,及時阻止他進入警隊。

被捕的21歲青年姓趙, 去年6月報考學警,並通過一系列的遴選程序,包括體能測試、小組面試及心理評估等,在通過最後面試後,於上星期成功獲聘及已簽署聘約。趙原本安排前日到黃竹坑警察學院參加迎新日,下周一正式進入學警班接受為期半年的訓練。不過,有人在拿到聘書後,周圍向人炫耀考入警察學院,一名知道他底細的友人,知道他過去是示威遊行的常客,社交平台也有其在黑衣人搞事現場手持伸縮棍的照片。

友不值趙所為 憂入警做「反骨仔」

據了解,舉報趙的友人不值其所為,擔心有人一方面參加反政府示威,一方面又享用公帑,入警隊隨時做「反骨仔」。於是通過電郵向警察招募組舉報,稱趙曾在修例風波中多次參與示威集會,並附上顯示趙手持一支伸縮警棍的照片。

警察招募組前日收到舉報後緊急核查,即時通知趙不用到學院參加迎新,並急召他到警察總部交代。據悉,有人承認過往參與修例風波的示威活動,聲稱只是貪玩,又稱沒有做過犯法行為,他也承認擁有一支伸縮警棍,並收藏在家,警方即時終止聘用及收回聘書,並將案件轉交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持搜查令到其住所,發現該支伸縮警棍及4支懷疑氣槍,警方隨即以管有仿製火器、管有攻擊性武器將他拘捕。

警誡下反口否認曾示威遊行

有人在警誡下否認曾參與示威遊行,解釋自己是軍事迷,被搜獲的物品是作收藏及打wargame,疑犯獲准保釋,11月初再向警署報到。據了解,疑犯去年6月報考警隊,一般情況下整個程序至少需14周,但因疫情問題,多項測試被迫延期,故至本月才完成整個遴選程序。

雖然警方正檢驗槍支有沒有超出法例規定的能量,但疑犯涉嫌管有伸縮棍已干犯法例,同時也令人質疑其誠信及忠誠度能否擔負警察使命,不過即使他僥倖通過學警訓練,若有人心懷不軌違紀違法,也難逃警方內部的監察機制。

自去年6月修例風波以來,警察招募雖遇到困難,但警方迎難而上,堅守着忠誠勇毅、守護香港的使命。

對於「政見」取態會否是投考警隊關卡,警務處副處長郭蔭庶今年5月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警隊關心投考者是否守法及崇尚守法意識,是否支持破壞社會、反社會的行為,是否有意識反對政府施政,這不單是做警察,而是作為特區政府招聘公務員的基本要求。

前電訊職員起警底罪成候判

 

 

自修例風波以來,黑暴對警務人員和其家人「起底」,在網上公開其個人資料,煽動暴徒群起威嚇和滋擾。一名電訊公司前職員,去年9月初涉用公司電腦搜尋一名警務督察家屬資料後,向Telegram煽暴起底群組「老豆搵仔」供料及公開。經審訊後,他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3項「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及一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名成立。法官姚勳智指,毫無疑問,事主因這些「起底」行為而蒙受心理傷害,並明言判監乃無可避免,只是時間長短的問題,案件押後至11月3日判刑。

向煽暴起底群組公開資料

被告陳景僖(33歲),報稱外勤員,案發時在一間電訊公司任職。他被控3項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控罪指,被告去年7月24日、8月3日及9月9日,3次不誠實地取用屬於電訊公司的桌上電腦,並將一名客戶的電話號碼及身份證號碼發布,其間與Telegram使用者串謀干犯罪行,使該客戶承受心理傷害;另外,被告被控去年9月22日於何文田忠孝街一個屋苑停車場遊蕩,令郭姓女警合理地擔心其本身安全。

控方開案陳詞指,事主陳先生為電訊公司客戶,其子任職警務督察,去年9月7日晚上,陳子的個人資料包括其警員編號、中英文姓名等資料被人在 Telegram「老豆搵仔」公布,翌日其住址亦被公布。

9月22日下午,郭姓女警於紅磡警署內發現被告於警署對面俊民苑停車場上層2樓梯間窗邊徘徊約5分鐘 ,期間拿出其手機拍攝,郭擔心自己及紅磡警署內其他工作人員的安全或利益,兩名警員其後於該處拘捕被告,檢獲3部手機。警誡下被告人稱「我行錯咗地方,我唔應該咁做。」

控方指,警方其後在被告手機及公司電腦,發現被告曾於未獲公司授權下,於公司電腦系統檢索及記錄了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全名、身份證號碼及住址等,相關檔案中涉及28個警察宿舍住戶地址、20名現職警員及6名警員家屬的個人資料。

責任編輯: 許宣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