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張帥 北京報道)國家林草局近日在官網發布了《關於規範禁食野生動物分類管理範圍的通知》,根據該通知,對於竹鼠、果子狸、豪豬等45種野生動物,要求引導有關養殖戶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養殖活動,並按有關規定完成處置工作。
新發布的《通知》對64種在養且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提出了分類管理要求,指導養殖戶合法合規經營、有序有效轉產轉型。其中,對於竹鼠、果子狸、豪豬等45種野生動物,要求今年12月底前停止養殖活動完成處置工作,確需適量保留種源用於科學研究等非食用性目的的,要充分論證工作方案的可行性,並嚴格履行相關手續。
同時,對於刺蝟、豬獾、狗獾、豚鼠、海狸鼠、藍孔雀等19種野生動物,《通知》規定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的養殖活動,但允許用於藥用、展示、科研等非食用性目的的養殖,並要求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嚴格落實防疫檢疫相關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初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相關決定已經明確,要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據悉,截至8月底,全國已共有25個省(區、市)出台了相應的省級禁食野生動物補償幫扶方案。
責任編輯:
蔡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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