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人起底並發起投訴法官行動,並呼籲支持者利用其提供的投訴信件範本。 黃之鋒Facebook截圖

一名八旬老翁今年4月16日在中聯辦外,以尖鑿刺傷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的右腰,並於日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鄭紀航指被告因政見不合才犯案,決定先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判刑至下月13日。多名攬炒分子昨日在facebook辱罵鄭官,並貼出鄭官的大頭照和過往判案記錄。有政界及法律界人士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目前案件仍在審訊,故攬炒分子的行為或涉藐視法庭及妨礙司法公正,希望司法機構能秉公辦理。

鄭官日前在庭上表示,被告黃森球的答辯反映其熱愛社會,只因政見不同犯案,又指相信被告身體狀況能繼續服務社會,故不反對判以社會服務令,但基於未知被告確實身體狀況,遂決定先替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押後案件,其間被告獲准保釋。鄭官最後表示,法庭仍會保留監禁的可能性。

扣帽搬弄是非 威脅投訴法官

雖然案件仍未判刑,但多名攬炒分子昨日均在fb辱罵鄭官。社民連成員、「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在轉載有關報道時,辱罵鄭官稱:「簡單黎(嚟)講:×街啦×!」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則聲稱鄭官審案「相當偏頗」,更指稱對方涉嫌「縱容」被告在法庭「刑事恐嚇」,並發起投訴鄭官的行動。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及「新民主同盟」立法會前議員范國威則舉行記者會,引用鄭官的判決,並將之與「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控、被裁判法院拒絕保釋一事相提並論,聲稱「法官將抗爭者還柙 、親政府者就放生」、「明顯有太多例子,說明警方及律政司是選擇性檢控,而法庭部份(分)法官亦用還柙來令警方政治目的得逞……部分法官附和警方及律政司,無法彰顯公義」云云。

政法界:干涉審訊有礙公正

香港法學基金交流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有關的案件目前仍在審訊中,為避免影響法官裁決,外間不應作出任何批評。

他相信司法機構和執法部門會按機制處理事件,涉事的攬炒分子不應濫用言論自由,企圖向法官施壓,否則或會觸犯藐視法庭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行。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案件仍在審訊中,若有人辱罵法官,等於妨礙司法公正,執法部門應調查及跟進。

她以早前一名15歲少年投擲汽油彈被裁判官稱讚是「優秀嘅細路」的案件為例,質問攬炒派為何僅針對個別案件,並希望司法機構不被影響,可以秉公處理案件。

「23萬監察」、工聯會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任何針對、醜化法官的行為都等於藐視法庭,希望鄭官個人能跟進事件,並批評攬炒派過往多次強調本港司法獨立並應尊重裁決,惟他們卻公然向法官「政治施壓」,完全是雙重標準、輸打贏要之舉。

責任編輯: 蔡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