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攬炒政棍、「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涉於今年3月至7月期間,多次擺設街站舉行「健康講座」及派發政治宣傳單張,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等多罪。他早前保釋申請被拒,需還柙至11月17日再訊。譚得志之後再申請保釋,高等法院明(16日)早將處理。

譚得志多次擺設街站舉行所謂的「健康講座」及派發政治宣傳單張。(譚得志fb專頁)

譚得志(48歲)本月6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後,9月8日被押上粉嶺裁判法院,就其涉及今年3月至7月發生在九龍區的五項「發表煽動文字」控罪,以及一項「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控罪,連同另案今年1月發生在大埔及銅鑼灣的三項控罪一併提訊,最終被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拒絕保釋,須還柙到11月17日再訊。

另外,譚得志亦涉嫌今年5月24日在銅鑼灣借舉辦「健康講座」為名,公然叫喊口號及派發反香港國安法和國歌法單張,並引起群眾聚集及叫囂,因而被控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在公眾地方內作出擾亂公眾秩序的行為、以及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警務人員作出的命令、發表煽動文字罪共四宗罪。案件前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的聆訊,庭上錢禮主任裁判官雖批准被告可以原有保釋條件繼續保釋,但因他涉及早前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的案件仍被還柙中,故此需繼續還柙。

責任編輯: 蔡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