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25人今日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攝)

「禍港四人幫」之首、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肥黎)等人此前多次帶頭參加及煽動市民參加非法遊行,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先後有合共25人被控,將於今日(15日)下午在西九龍法院提訊。

今年6月4日,黎智英涉嫌公然煽動他人到維多利亞公園非法集會。警方經調查後向黎智英、李卓人連同多名「支聯會」成員發出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肥黎)發出傳票,分別控告他們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等罪。

朱凱廸、黃之鋒等攬炒派到現場。(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攝)

警方最初向13人發出傳票,13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及常委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和梁錦威,工黨主席郭永健和「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控罪指他們6月4日在維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

上述13名被告已於早前在西九龍法院提訊,法庭將案件押後至今日(15日)再訊,各被告則准無條件保釋候查。警方在上次案件提訊後再發出傳票,加控部分被告其他罪名,除了黎智英沒有被加控其他罪名外,其餘12被告均被加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而李卓人另再被加控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

警方亦向另外12人發出傳票,控告他們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何秀蘭、民主黨胡志偉、「支聯會」梁國華、攬炒派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前「香港眾志」黃之鋒、羅冠聰、袁嘉蔚、觀塘區議員梁凱晴、荃灣區議員岑敖暉、何桂藍、張崑陽。他們亦於明天下午在西九龍法院提訊。羅冠聰在警方發出傳票前已逃離香港,更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而正被警方通緝,將缺席聆訊。

責任編輯: 許宣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