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傳媒集團記者日前在堅尼地城採訪期間,遭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夥同大批「黃絲」包圍恐嚇。他們粗暴攔截採訪車,不斷大力敲打車身及車窗,更企圖強開車門拉出記者,其間許智峯在街上不戴口罩,無視法紀,罔顧公眾健康。他報警兼糾集「攬炒派」區議員和所謂街坊到場「兇」記者及包圍警員叫囂,更重施故伎玩「插水」誣稱被警員推跌,又抹黑警員放走私家車司機。許智峯身為立法會議員,威嚇記者、打壓新聞自由,理應被革除議員資格。

反對派宣傳機器《蘋果日報》亦製造假新聞配合許智峯,謊稱採訪車跟蹤許智峯事敗逃逸撞到人,但獲警方放生。大公文匯傳媒集團發嚴正聲明,譴責許智峯身為公眾人物做賊心虛,製造事端,還要倒打一耙惡人先告狀,嚴重踐踏新聞自由,要求警方嚴肅處理其違法行徑,並保留法律追究的一切權利。

逾越法律知法犯法

在事件過程中,許智峯公然違反政府法例,明知故犯,不戴口罩;他身為公眾人物,疑神疑鬼,作賊心虛,以所謂被跟蹤為藉口,製造事端,對新聞記者瘋狂圍攻謾罵,糾集不明身份人士恐嚇威脅記者,破壞採訪車輛,還要倒打一耙惡人先告狀,所作所為嚴重踐踏了新聞自由,侵犯了記者人權和正當的採訪權益。許智峯暴力打壓新聞自由,必須革除議員資格。

許智峯過去屢屢在區議會鬧事,包括2016年搶奪和關掉時任區議員蕭嘉怡的咪高峰,致會議流會收場;2017年許智峯肢體衝突文化康樂及社會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捷貴,需報警求助;2018年中許與交通及運輸委員會主席陳財喜爭執,最後流會收場;2018年底許智峯與區議會副主席陳學鋒起爭執,阻活動撥款通過,混亂中兩人雙雙倒地。2019年4月12日,在中西區區議會財務委員會會議上,許智峯搶走財委會主席李志恒的文件和民政事務處的投票箱,再以「規程問題」阻礙會議進程,拒絕交還政府財物,會議被迫中斷,眾議員無奈之下選擇報警。

去年4月,許智峯於立法會大樓內搶去女行政主任的手機,更查看其手機資料,疑觸犯私隱條例。此外,許智峯在搶奪手機過程中有作出「熊抱」女EO的動作,或涉及非禮。許智峯的行為逾越了法律的底線,身為議員更是知法犯法。法院裁定許智峯普通襲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三罪罪成,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3,800港元。立法會因應事件成立的調查委員會發表報告,認為有足夠理據譴責許智峯。

劣跡斑斑爛仔所為

去年4月,新民黨葉劉淑儀計劃動議譴責許智峯,如最後在大會獲三分之二在席議員通過,許智峯會喪失議員資格。但民主黨對許智峯只作出譴責及暫停黨籍,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指許智峯 「不適合做議員,更不適合留在民主黨」,民主黨氣急敗壞即時發聲明,指「劉慧卿現在已是普通黨員,她可表達個人意見,但其言論不代表民主黨」,公然包庇許智峯,繼續縱容許智峯的劣行。

《國歌法》三讀期間,許智峯、朱凱廸、陳志全先後在會議上潑灑惡臭不明液體,會議暫停4小時,需要換場所再開會,疫情期間許智峯公然在議會潑灑惡臭不明液體,不僅是不負責任,且是涉嫌違法的滋擾行為,更是罔顧人命安全的惡行。

過去一年的修例風波當中,許智峯多番充當暴徒的「保護傘」。去年7月1日,暴徒衝擊及佔領立法會,警方翌日凌晨展開清場行動,但許智峯一再阻撓。同年8月31日,許智峯現身港島區暴亂現場,假扮法律專家教唆暴徒對抗警方執法,「不要向警方交代任何事,不要對警方說任何話」。

許智峯「流氓」行為猶如「黑幫爛仔」,該「爛仔」劣行使民主黨和整個立法會蒙羞。面對如此「流氓」,任何政黨都應該即時採取行動糾正黨風,否則整個政黨會被一人所拖累。許智峯近日又暴力打壓新聞自由,進一步顯示許智峯「不適合做議員,更不適合留在民主黨」,民主黨應下決心開除許智峯黨籍,立法會應動議譴責許智峯,革除其議員資格。

責任編輯: 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