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重慶市應急管理局向社會公布了重慶萬州恩廣高速萬州至開江段A2合同段「3·30」較大瓦斯爆炸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組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因施工單位長期關停風機設備,導致鐵峰山隧道進口端左洞瓦斯大量積聚,隨後在未經審批、瓦斯濃度超限的情況下冒險組織復工,致使隧道內通電的非防爆電纜產生火花引發瓦斯爆炸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026年3月30日15時許,重慶市萬州區恩施至廣元國家高速公路萬州至開江段A2合同段鐵峰山隧道進口端左洞,發生一起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0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792.2545萬元。
調查組認為,本次事故暴露出四方面突出問題,包括:
- 企業本質安全嚴重缺失,重大事故隱患長期存在;
- 企業無視監管指令,違規冒險組織復工;
- 參建單位隱患排查治理流於形式,雙重預防機制空轉;
- 市、區兩級監管職責履行不到位,協同不力等。
調查組對有關單位及責任人員提出處理建議,施工單位項目安全員韓某某、施工單位項目常務副經理李某某等4人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其行為分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建議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處以行政處罰。在調查過程中,發現萬州區交通運輸委公職人員、市交通運輸委公職人員履職方面存在問題線索及相關材料,建議移送紀委監委機關調查處理;對發現的施工單位集團管理人員、建設單位管理人員履職方面存在問題線索及相關材料,建議移送相關紀律檢查部門調查處理。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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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雪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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