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5日發布公告,決定自2026年11月6日起,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正丙醇繼續徵收反補貼稅,實施期限為5年。
2020年11月17日,商務部發布2020年第47號公告,決定自2020年11月18日起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正丙醇徵收反補貼稅,稅率為34.2%至37.7%,實施期限為5年。2025年11月17日,應中國正丙醇產業申請,商務部發布2025年第75號公告,決定自2025年11月18日起,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正丙醇所適用的反補貼措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
2026年11月5日,商務部發布公告,公布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正丙醇所適用反補貼措施的期終複審裁定,裁定如果終止反補貼措施,原產於美國的進口正丙醇的補貼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中國正丙醇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正丙醇繼續徵收反補貼稅,實施期限為5年。徵收反補貼稅的產品範圍是原反補貼措施所適用的產品,與商務部2020年第47號公告中的產品範圍一致。
正丙醇直接使用或酯化為醋酸正丙酯,大量用於食品包裝生產以及作為食品包裝的印刷油墨溶劑,醋酸正丙酯還是新能源汽車鋰電池電解液的重要組分。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
孫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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