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黎梓田)香港目前有13家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財庫局署理局長陳浩濂昨日回應吸引國際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落戶問題時表示,國際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只要符合相關的法定要求及證監會的監管要求,均可向證監會提出申請牌照。他提到香港證監會及投資推廣署也有與這些國際平台接觸,介紹香港的規管要求及市場機遇。
陳浩濂指出,特區政府及證監會即將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把更多類型的虛擬資產服務納入監管制度,促進更多元化國際服務提供者在港展業,並將繼續通過清晰監管、人才與基建發展及國際合作提升數字資產市場競爭力。
他也提到,證監會近年已逐步擴闊持牌平台可提供的產品與服務、便利接通全球流動性,並在適當保障下發展更多數字資產與代幣化產品。按證監會要求,申請成為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須申領《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第1類及第7類受規管活動牌照,以及《打擊洗錢條例》下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牌照,並滿足在港實體運營、委任至少兩名獲核准負責人員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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