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下午,雲南省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發布警情通報,對11月1日中國足協盃半決賽上向場內投擲鼓棒的涉事球迷作出行政處罰。
11月1日中國足協盃半決賽,雲南玉昆在主場4:3戰勝大連英博。比賽進行到第48分鐘,大連英博隊取得進球,暫時3:2領先玉昆,情緒失控的玉昆球迷將1支鼓棒投擲到場地內。
通報稱,錢某昆(男,52歲)將1支鼓棒投擲到球場區域,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11月2日,公安機關依法對錢某昆作出行政拘留七日,並處罰款人民幣500元的處罰,同時責令其六個月內不得進入體育場館觀看同類比賽。
警方提示,請廣大球迷自覺尊法守法,共同維護文明、有序、安全的賽事環境。對於擾亂公共秩序、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
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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