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T蒙彼利埃冠軍賽激戰之際,短視頻平台上一些所謂的「賽事直播間」也十分熱鬧:主播亢奮解說,比分不斷變化的間隙,還傳來「趕緊去拍」的催單聲。然而,這場觀眾以為正在進行的比賽直播,事實上卻只是舊賽事聲音與虛假比分拚接出的流量騙局。
球迷反映,早就打完的比賽卻被當成正在進行的比賽,號稱直播;還有的選手明明打得很順、一局都沒丟,直播間裏的比分卻十分膠着。吸引球迷停留之後,主播又以選手拿到局點、比賽暫停為由,推銷洗髮水、舒緩貼等商品。
這些假賽事直播是怎麼把球迷的關注變成帶貨生意的?編造比賽情況、盜用比賽音視頻,又會觸犯哪些法律法規規定?
北京時間11月1日下午1點多,距離2026WTT蒙彼利埃冠軍賽女單半決賽孫穎莎對陣王藝迪的比賽正式開賽還有五個多小時,社交平台的多個直播間卻已經上演12比11的局點大戰。
然而這場緊張的對決,從頭到尾都是主播虛構出來引導下單的幌子。
在網絡上,不少網友吐槽自己刷到過這類假直播——專門虛構熱門運動員的對局,配上比賽的聲音,製造膠着緊張的比賽氛圍,很容易讓人跟着投入進去。有網友告訴記者,亞運會期間為了第一時間看直播,她經常在各個平台刷比賽,她發現一些粉絲數較少的直播號在播放比賽畫面,本以為是粉絲帶設備現場拍攝的,就留在了直播間,觀看人數逐漸變多超過1萬人之後,主播開始講解購物車裏的產品,催促下單。
韓女士的女兒喜歡乒乓球,她經常陪着孩子一起看比賽,她說,自己前不久也刷到過假直播。有一場比賽選手打到了2比1,還以為關注的選手不太好,要輸了,然後刷一刷熱搜,其實這場比賽已經打完了,而且看着比分不太好的選手一局都沒有丟。
劉女士也有類似經歷。她最初覺得比賽精彩,後來發現不對勁,便退出了所謂的直播。
對偶然刷到直播的觀眾來說,熟悉的運動員、緊張的解說、不斷更新的得分,都可能成為繼續觀看的理由,而觀看最終的導向就是賣貨。
昨天的一場假直播,主播反覆報出比分:雙方大比分2比2,小比分交替上升,11比10、11比11,一次次來到關鍵分、局點。
這時,直播間裏有觀眾留言,詢問之前的舒緩貼能不能回購。主播順勢接話,先說庫存已經賣空。記者發現,實際上,普通觀眾沒法在直播間留言,這些刷屏求回購的評論,不少是提前安排好的托。
直播中,選手再次拿到局點,主播順勢申請優惠。
直播間主播:今天給咱們大家申請下來的福利,因為莎寶不容易,拿到了局點,12比11,給咱們大家最後申請了100單。看到9塊9不要猶豫,直接去搶,到手整整5盒。
喊過鎮痛貼「最後一單」之後,直播間裏傳來主播點擊鼠標的聲響,比賽的現場音又響了起來,主播宣布比賽繼續,12平、12比13、13比13,雙方你來我往,再次進入關鍵分,隨即又有評論問起葉黃素滴眼液。
直播間主播:加油加油加油!主播,葉黃素的滴眼液還有嗎?我的用完了,這兩天看球賽,眼睛太幹了,經常熬夜。那個沒有了啊,沒有了。來,長球,兩邊反手再拉拉住,再頂頂住,下旋迴擺……哇,漂亮!比分來到了13比13……
同樣的套路不斷上演;同一名運動員,在不同直播間,還同時對陣不一樣的對手。很多用戶認為,這類假賽事直播,一方面混淆賽事時間,干擾了正常觀賽體驗,同時還存在消費風險。
從偽造賽況到穿插帶貨,假賽事直播消耗着球迷的信任。調查中,還有商家聲稱可以通過「租粉」幫助開通賬號的相關權限,規避版權限制。對誤導觀眾、涉嫌侵權的直播,該如何處置?
在平台上,有不少號稱可以對接全球頂級賽事IP授權資源的商家,還有商家表示可以提供幫助規避平台審核的服務。記者以諮詢體育賽事直播為由,聯繫了一名提供「租粉」服務的商家。對方聲稱沒有版權也可以通過「租粉」開通直播權限。
租粉商家:你是準備播那個賽事是吧?你沒版權抖音賬號20萬粉絲就可以。你現在開肯定是會出現問題,你只要一直播這個賽事,人家會提醒你,你就沒有這個版權。粉絲給你租好之後,你的賬號我們給你開通能直播的權限,你直播不會出現違規。
實際上,能不能合法播放賽事畫面、賽事原聲,與粉絲數量無關,核心看有沒有版權方授權,這些拼接的虛假體育賽事,顯然存在違規行為。就相關問題,記者聯繫了平台官方客服。
官方客服:如果說他確實有違規行為,我們處罰也會根據直播使用規範給到的。我們到時候上報給專員,他會去核實,結果怎麼樣,以他們的回覆為準。
那麼,這類直播的法律責任如何認定?IT法律專家趙佔領認為,把並不存在的實時比賽講給觀眾聽,再吸引停留、下單,可能涉嫌虛假宣傳。
趙佔領:類似有些編的劇本,編的故事,他沒有告知你,偽裝成實時的直播,讓粉絲觀眾停留下單。虛假宣傳,主要是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廣告法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可以進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話,可以暫停直播功能。
中國科學院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院長宋河發指出,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的賽事視頻或音頻,涉及著作權侵權問題。
宋河發:涉及未經許可使用別人的視頻,這種著作權就是侵權行為。也有信息網絡傳播權,也有表演權,包括作者享有保護作品完整權、署名權。如果假直播獲取非法利益,那當然是要賠償的,比如對轉播市場產生很大影響,應當以我們的損失為主;如果證據不足的話,以他的非法獲利作為賠償額。如果這兩個證據都不全的話,要以版權在市場中大致的許可價格乘以合理的倍數作為賠償額。如果再沒有,到法院應當按照法院的自由裁量、裁量法官的法定賠償。如果是惡意侵權情節嚴重的行為,可以給予最高5倍的懲罰性賠償。
現行《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要求平台建立風險識別制度,加強動態監測,及時處置直播中的違法行為;對投訴集中的直播間,應當採取技術監測、實時巡查等管理措施。落實到假賽事直播,平台既需要核查賽事素材授權、賽況真實性,也需要審查與之相連的商品營銷,及時制止持續誤導觀眾的經營行為。
趙佔領:市場監管部門從虛假宣傳這個角度進行行政監管;版權執法部門從版權侵權的角度對於這些內容進行相應的處罰。另外就是網信部門對於這樣一些違法內容,可以要求直播平台加強管理。直播平台在接到權利人舉報之後,應當及時對這樣的內容進行下架,對這些博主進行處罰。
(來源:中央廣播電視總台中國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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