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西九龍總區交通部今日(30日)展開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行動,人員在區內派員喬裝乘客,預約私家車由尖沙咀前往香園圍口岸,行程索價約港幣440元。
行動中,警員截獲一輛私家車,並拘捕一名49歲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涉案私家車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首次定罪可處罰款港幣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港幣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涉案車輛亦會被運輸署扣押至少6個月。
警方提醒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若相關車輛的用途是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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