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政府今日(29日)公開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報告。報告指出,政府有關部門包括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和勞工處,在監管與宏福苑工程相關火警風險的責任和承擔,有不足和缺失。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的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根據公務員敘用委員會調查規例,轉介公務員敘用委員會進行調查,三個月內完成。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見傳媒時表示,公務員敘用委員會進行的第二級調查旨在查找事實,以釐清有關人員的個人責任,研判有否失職,並按所得證據和事實,就政府應考慮採取的紀律行動或行政處分作出建議。
楊何蓓茵指,第二級調查將為政府後續所需的紀律或行政處分程序提供重要依據,並將大大加快這些程序的進行。收到調查小組報告後,政府會盡快考慮調查小組的建議,以公平公正原則向需要負責的人員展開紀律行動,或給予行政處分。
責任編輯:
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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