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海關昨日(27日)晚上聯同消防處人員於深水埗大窩坪海水配水庫外,成功偵破一個流動非法加油站,檢獲共約220公升懷疑未完稅汽油和一批入油工具,涉案汽油市值約7700元,應課稅值約1300元。行動中拘捕兩名男子和扣留兩輛涉案私家車。
被捕兩名男子,分別為涉案流動非法加油站的20歲男操作員,以及光顧該非法加油站的35歲男司機。扣查車輛則涉及一輛用作經營流動非法加油站的私家車,其車廂經改裝設有一個非法油缸和入油工具,另一輛則是前來光顧的私家車。
經調查,海關有理由相信不法分子為逃避執法人員偵查,故意選址市區較偏僻位置經營非法加油站,誘使市民鋌而走險去光顧。
海關指出,本港汽油價格持續高企,導致不法分子有更大誘因販賣未完稅汽油圖利。這些非法加油站欠缺合規的防火設備及裝置,如發生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參與買賣非法燃油活動的人士貪圖一己之利,罔顧他人安全,海關定必全力打擊。
海關嚴厲譴責這些危害公眾安全的非法活動,對此等行為採取零容忍執法策略,並會繼續與消防處保持緊密合作,多管齊下打擊非法燃油活動。
海關呼籲,購買非法汽油屬於刑事罪行,不單會留有案底,非法汽油的品質亦無保證,使用非法汽油可能會對汽車構成損害,影響行車安全,涉案車輛亦可能會被充公,絕對得不償失,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載有未完稅汽油的車輛,以及任何用作干犯相關罪行的工具,海關均會依法檢取相關車輛及物品,並向法庭申請充公。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汽油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此外,根據《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危險品條例》及《危險品(管制)規例》,過量儲存危險品及經營非法加油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市民如發現任何懷疑非法加油活動,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消防處「火警危險電子投訴平台」(fhcp.hkfsd.gov.hk)上的「『油擊』舉報眼」或24小時舉報熱線5577 9666作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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