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旺角發生墮樓死亡案件。消息指,昨日(25日)晚上9時許,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人員經深入調查,鎖定新填地街385號至387號一唐樓單位疑被人經營毒窟,探員從正門破門進入單位執法時,屋內多人隨即沿後門往天台逃走,其間一名42歲姓鄺男子被發現疑從天台高處墮下地面重傷昏迷,由救護車送廣華醫院經搶救證實不治。警方初步調查無可疑,列作有人從高處墮下案處理,交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跟進,正調查男子墮樓原因。
據了解,墮樓死者姓鄺(42歲),事發時疑從唐樓毒窟後門跑上天台逃走,不排除在天台攀爬躲避期間失足墮樓死亡。
警方在搗破毒窟行動中,共拘捕11男10女本地人,年齡介乎28歲至70歲,分涉「經營毒窟」、「販運危險藥物」及「服食危險藥物」罪名。行動中,共檢獲約52.3克可卡因、約11.4克「冰」毒、約32.3克海洛英、29粒咪達唑侖及一批吸食毒品工具。毒品總市值共約8.3萬元。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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