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今天(10月25日)發表網誌,指出強積金將迎來另一項重大改革。政府早前於憲報公布首階段強積金「全自由行」於2026年12月21日推出,將能夠進一步提升計劃成員對強積金的管控,鼓勵打工仔女更積極管理退休儲備。
劉麥嘉軒表示,為了確保妥善和有秩序地落實新安排,「全自由行」會分兩個階段實施。今年12月實施的首階段「全自由行」,將涵蓋約100萬名於2025年5月1日或之後加入職場或曾轉職的僱員,而隨着更多畢業生投身職場,以及僱員轉職後符合相關資格,受惠於首階段「全自由行」的僱員人數將持續增加。
劉麥嘉軒又在網誌中概述從強積金「半自由行」到「全自由行」的發展。她指出,積金局於2012年推出僱員自選安排(「半自由行」),讓打工仔女可選擇每個公曆年一次,將僱員強制性供款的強積金由僱主參加的強積金計劃轉移至僱員自選的強積金計劃;至於僱主的強制性供款部分,因可用作對沖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須繼續保留在僱主所參加的強積金計劃內。
於2021至2025年的五年間,平均每年有$45億的強積金透過「半自由行」轉移至僱員自選的強積金計劃,較前五年(2016至2020年)平均每年$42億增長7%。截至2026年9月,「半自由行」自推出以來轉移個案的總數已超過110萬宗,涉及金額約$590億。
隨着政府於2025年5月1日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半自由行」正是在這基礎上擴大到「全自由行」,進一步提升打工仔女對強積金的管控,讓他們除了可以轉移僱員強制性供款的強積金外,於每個公曆年亦可透過「全自由行」選擇一次將僱主強制性供款的強積金,全數從僱主參加的強積金計劃下的供款賬戶,轉移至他們自選的強積金計劃下的個人賬戶。
換句話說,相關僱員在現職期間累積的所有強制性供款,可以全數轉移至他們自選的強積金計劃,亦可以選擇分開僱主供款部分及僱員供款部分各自進行轉移。落實「全自由行」並不會改變僱主現行供款安排,他們仍會透過參加的強積金計劃,繼續為僱員作僱主及僱員強制性供款。
至於次階段「全自由行」則涉及於2025年5月1日前已開始現職的僱員。由於他們屬僱主強制性供款的強積金仍有機會用作「對沖」2025年5月1日前服務年資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因此需要進行額外的法例修訂,以確保在提升打工仔女對強積金的管控的同時,符合相關法定安排的運作需要。
劉麥嘉軒指出,打工仔女可以在今年12月21日至31日辦理2026公曆年的轉移,亦可以在下年1月1日起辦理2027公曆年的轉移。她又提醒計劃成員,強積金屬長線投資,切忌「為轉而轉」,更不要頻繁轉移強積金。計劃成員在善用「全自由行」前,應先衡量各項因素,仔細比較不同強積金計劃的基金選擇、表現,以及收費水平,並按人生階段、投資目標、風險承受能力等因素,作出審慎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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