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康敬)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提出要加快推動規則銜接、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市場一體化水平;同日發表的新一份施政報告亦宣布成立「加快粵港澳三地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專組」,由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統籌相關政策局,研究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規則和機制對接。張國鈞近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透露,已有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官員找律政司開會,探討有什麼能一齊做,反映內地城市也期待與香港更緊密合作。張國鈞期望最快今年內組成「銜接對接專組」,將涉及所有政策局,盡快開展與各界別持份者的調研和諮詢工作,整理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方面的內容清單,以期於明年首兩個月已有基本輪廓並與內地開展相關工作。他說:「希望能於今屆特區政府任期內至少有一兩個能起到示範作用的項目落地。」
被問到新專組與現有的粵港澳大灣區專責小組有何不同時,張國鈞解釋,過去律政司管轄範疇下有關大灣區的工作,主要是「聯通」等法律方面工作,處理仲裁、調解、司法文書送達等跨境法律議題,不能處理涉及政策局的問題。新專組則是「法律+」,由法律部門牽頭系統聯繫其他政策局,將其他政策局的智慧都納入其中,處理數據、人才、資金等對接流通,不再純粹是法律問題。他形容,此舉可從更廣、更深層面處理銜接對接工作以加快大灣區對接及建設一流灣區。
探討對接有共識後向中央提建議
張國鈞表示,各界在大灣區融合發展中面對規則與機制運行的實際困難,「而這些前線資訊不會是從律政司辦公室中走出來,是要靠不同政策局與持份者之間的實際運作中顯現。」他提到,籌備成立專組的前期工作已展開,預計未來專組工作將涉及所有政策局,把不同政策局覺得「好迫切、好重要」需要對接、銜接的政策,整理成清單。但他強調,對接不是香港特區想做就做,而是要同時看灣區其他城市是否覺得迫切、對方的清單及優先次序。待專組成立後,會審視清單,同時與其他城市的政府部門探討對接,大家達成共識後再向中央提出建議。
他坦言,對接工作做得愈快,便能更快地建設一流灣區,「對接的目的旨在推動整個大灣區成為國際一流灣區、有國際標準的灣區,這不僅對灣區居民有益,更能作為國家對外的好平台與窗口,為國家未來發展作出應有貢獻。」他期望以深圳作為先行先試平台,待香港與深圳在某些項目做出高標準後再逐步推廣至更多灣區內地城市,形成可以輸出到世界的「灣區標準」。他指出,科技、新能源項目、環保標準等國家領先世界的項目都可作為給其他地區參考的標準。然而,灣區內各城市的發展和制度等因素都有所不同,他指未來在參考標準時,可容許每個地方因應自身情況而調整。立法方面,他指香港與深圳、廣州很難一齊立法,或需「分開立法」,透過不同方式、不同立法過程去達成共同目標。
冀政府任期內一兩個項目落地
專組名稱存在「加快」二字,張國鈞表示,雖然專組會涉及所有政策局,但開會注重效率,不需每次15個局一齊開會或齊齊前往內地商討,處理個別項目時會機動靈活、高效,期望能於今屆特區政府任期內至少有一兩個能起到示範作用的項目落地。
過去幾年在調解仲裁上已有灣區標準,張國鈞指目前約有700名大灣區律師已在大灣區不同城市執業,數字一路上升,接下來最重要的是更便利他們在大灣區開展業務。他舉例指出,香港有專業疏忽保險賠償制度,但能否涵蓋內地其他城市備受客戶關注;亦有業界反映在內地開展業務有收入,但要匯回香港則涉及外匯管制;亦有意見希望放寬香港律師在內地開設律師事務所的條件等。他認為,相關問題涉及廣東省內不同地方政府及國家政策,因此如何在遵照國家政策及國家利益前提下開設綠色通道,令大灣區律師制度更暢順,亦是未來幾年的重要工作。
打造小程式推廣 冀內企「想出海就想到香港」
在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督導下,香港專業服務出海平台於去年設立,發揮香港作為「超級聯繫人」與「超級增值人」的角色,支援內地企業「走出去」。張國鈞近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表示,希望讓更多內地企業「想到出海就想到香港。」他指過去完成了法律專業服務提供者名冊及出海成功案例,推廣工作將更深入,包括打造相關小程式,以更有效接觸有出海需要的內地企業,現正進行小程式招標工作。
港管治標準被視世界標準
協助企業出海方面,香港特區政府早已成立內地企業出海專班,同時設專業服務出海平台。張國鈞分享,過去一年多內地各省市對「用香港協助出海」漸成共識,不少成功企業均指有意來港上市,既為集資,也因香港上市企業管治標準被視為世界標準。為回應企業「在香港找哪家專業服務較好」的需求,律政司已經製作專業服務名冊及成功案例集兩本工具書。張國鈞表示,香港法律界普遍認為此舉有助與內地企業對接,未來將繼續加強推廣,包括透過小程式接觸目標企業。
除靜態工具書外,香港亦帶同跨專業人士「走出去」,包括與深圳建立恒常平台。張國鈞說:「深圳安排有出海需求的企業提出問題,香港一方帶法律、金融及會計等專家到場,先按題目講解,再與企業主管圓桌對接,現場促成聯繫及後續服務。」他透露,活動按深圳各企業精準度身訂做,例如南山區多創科企業關注知識產權;新能源汽車企業則關注涉及各國工人保障政策等問題,便帶同相關專家一同赴會。
鼓勵內地對外合同添港仲裁條款
但他坦言,難以統計相關活動具體促成多少宗生意,因律師樓有客戶保密原則,但可從香港每年經濟數據中專業服務佔本地生產總值比重及增減,觀察整體趨勢。律政司將繼續透過工具、平台及實地對接,深化香港國際法律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協助內地企業出海,並帶動香港專業服務發展。
對於有意見認為,與海事相關的專業服務需求大,張國鈞表示,這背後律政司做了不少工作,「國家在海事、遠洋貨運等領域有大型成功企業,若發生爭議,可透過香港仲裁,但關鍵是合同須寫入香港海事仲裁或選用香港仲裁員。」他指律政司已制定相關參考條款,透過國資委及直接向企業宣傳講解,鼓勵內地在對外合同中加入香港仲裁條款,「內地企業近年逐漸接受,認為香港可『保駕護航』,並開始修改沿用多年的舊條款。」
鼓勵法律業界運用AI技術提升競爭力
特區政府近年十分關注法律科技應用,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律政司會推出短期資助計劃,鼓勵法律業界更廣泛採用法律科技,包括運用AI技術等以提升競爭力。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向香港文匯報記者透露,將資助業界購買一年的法律科技服務,目前正與法律科技公司商討「團購」價錢;而計劃的法律科技供應商數量不少,本地與內地公司都有,前提是要符合業界業務需求。
張國鈞表示,香港法律市場中大多數是中小型律師行,超過九成律師行由五位或以下律師組成,他們不會有很多資源投入法律科技上,也未必有太多時間和意識應用新科技,故政府希望透過短期資助計劃,特別幫助中小型律師行及年輕大律師廣泛應用法律科技,改善工作效率;否則若未來大行有能力用,細行沒有能力用,差距或會愈來愈大,這個問題需要正視。去年開始,政府已在法律周提供場地予法律科技供應商展示產品或服務方案,希望推廣法律科技的應用。
與法律科技公司商討「團購」價錢
他指無論申請者是公司或個人,資助一樣,但會確保提供的選擇清單可配合不同顧客需求,包括大律師、事務律師等工作需要,需求方面已透過兩個律師會了解。至於資助金額,當局正與法律科技公司商討「團購」價錢,「如果行家拿到資助,可以盡量不用額外(自費)付費;若需要更先進的,加少少錢就可以用到。」上述計劃是資助購買一年法律科技服務,若有成效,會再爭取資源看能否延續多一年,但也要視乎業界反應。
清單內的法律科技供應商數量不少,本地與內地公司都有,但張國鈞坦言希望本地公司多一些,但過去香港法律科技市場不大,所以相關公司不多。不過,他相信透過這個計劃會令市場有更多人使用服務,也能鼓勵多些科技公司投資法律科技,更希望扶持香港本地法律科技初創企業形成生態。過去一年多,有關法律科技公司愈來愈多,希望未來會更多,讓業界有更多選擇。另一方面,他指內地公司也很合適,「律師樓顧客常常問到關於內地的事情,所以需要這方面知識。」
律師把關 出事不能諉過AI
此外,律政司會發出指引或提醒,讓業界明白使用法律科技時要清楚專業法律責任,而不是出問題就諉過於AI。張國鈞強調,教育工作一定會繼續做,但相關指引不會叫專業守則,只是提供資助時告訴業界要注意哪些事項。他相信專業律師已有專業守則要遵守,包括使用AI後衍生任何疏忽、錯誤時,律師要把關、要負責,「無論用什麼工具,律師一定有最後責任,這點不會改變。」若有違規情況,張國鈞表示會根據律師會下的專業操守指引處理,也可能影響將來的資助申請。
深化培養調解人才 港有潛力成國際體育爭議解決中心
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到,要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建設,其中包括打造香港成為國際體育爭議解決中心。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近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透露,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下跟進案件數目已達雙位數,特區政府會深化做好培育體育爭議解決人才的工作。他並指出,國際體育爭議解決高峰會已定於下月舉辦,屆時除了香港及內地的相關持份者外,亦會邀請歐洲在體育爭議解決方面有名的律師參與,深信香港有潛力成為國際體育爭議解決中心,特區政府亦會力爭於不久將來有亞洲的體育相關機構落戶香港。
仲裁需求續增 港輸出法律優勢
張國鈞表示,近日從亞運會的田徑比賽中觀察到,泰國及一些中東國家在田徑項目中都有突飛猛進表現,反映亞洲區許多國家及地區均愈來愈重視體育,也進一步展現區域內體育產業或爭議解決需求將持續增加,「香港正好能夠輸出法律優勢,成為亞洲區內的體育爭議解決中心。」律政司去年12月推出為期兩年的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今年5月已成功完成首宗案件。張國鈞透露,目前跟進案件數量已達雙位數,但具體案件情況未能公開,這正是調解與仲裁的優點之一,「打官司需要攤開具體案情,但調解是保密的,除非雙方同意。」但他指公眾亦有知情權,因此到年度總結時會公開個案數字及案例基本輪廓。
張國鈞解釋,調解與法庭官司不同,前者是希望能夠達至和解及共識,最後結果可能並非循法律途徑能得出,而是可以「超出想像」。他以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下首宗成功案件為例指出,選拔運動員時,常常出現屬會與運動員或運動員父母之間的理解不同、出發點不同,「可能父母會想,為什麼不選我的孩子?屬會又會考慮,個別賽事其實都適合給予其他運動員累積經驗。」對於哪些賽事屬培育新一代至上、成績其次,這些標準如何讓大家清晰,未來體育會的管治包括選拔原則可提早講清楚。他提到,至今已有逾10名現役或退役運動員參加調解培訓,亦有運動行政管理人員開始了解相關知識,相信該類解決爭議的方式將愈來愈受重視,特區政府也會深化做好體育爭議解決人才的培養,特別是面向體育界人士。
力爭亞洲體育相關機構落戶
國際社會亦愈來愈關注香港在體育爭議解決方面的角色。張國鈞透露,律政司連同兩個律師會共同舉辦的國際體育爭議解決高峰會敲定下月舉行,屆時會有歐洲在體育爭議解決方面有名的律師參與。他表示,現時先導計劃的仲裁員或調解員的名冊已有逾20個司法管轄區的仲裁員及調解員,這代表其他國家或地區都看到香港在這方面的發展,並認為有機會參與。他表示,特區政府會加大資源,除了舉辦高峰會,亦正與一些亞洲重要體育組織商討,力爭於不久將來有亞洲的體育相關機構落戶香港。
張國鈞強調,爭議解決存在多種方式,他以中國功夫來做比喻:「調解就等於太極,以柔制剛、以和為貴;訴訟就好像八極拳,猛虎硬爬山,是剛勁、不留情面;而仲裁就有如詠春般剛柔並進,因仲裁的程序較法定程序緊湊、簡單,與詠春一樣講究用寸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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