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7月2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2個月及罰款1千元。
海關人員於5月24日在羅湖管制站截查一名31歲內地抵港女旅客時,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一萬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4萬1千元,應課稅值約3萬3千元。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而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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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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