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方國珊
浩渺南海,碧波萬頃,自古便是中華民族的「祖宗海」。回溯歷史長河,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源遠流長、脈絡清晰。以下從歷史、現實與法理三個維度,闡明中國對南海不可動搖的主權。
歷史鐵證:中國對南海的發現與持續管轄
早在西漢時期,中國人民已在南海航行並發現諸島;東漢《異物志》記載「漲海崎頭」,宋代《瓊管志》以「千里長沙、萬里石塘」明確命名,明清《更路簿》詳錄漁民耕耘軌跡。歷代政府更透過行政設治、水師巡視、繪製官圖(如1948年《南海諸島位置圖》標定斷續線)持續、和平、有效地行使管轄。二戰後,中國依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收復被日本竊佔的南海諸島,派兵立碑、重建設施。這一主權恢復是戰後國際秩序的法定組成部分,彼時包括美國在內的國際社會長期無異議。
爭端溯源:資源誘因下的局勢惡化
然而自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起,伴隨聯合國勘探報告揭示油氣資源,菲、越等國背棄既往承認,以武力侵佔南沙部分島礁,南海爭端驟起。美國自2010年高調介入,炒作「航行自由」,日本亦步亦趨充當域外推手,菲方更於2013年單方面提起非法「南海仲裁案」,企圖以政治鬧劇綁架法理,加劇地區緊張。
法理反駁:揭穿「缺乏依據」的虛假謬論
美日菲等國頻指中國主張「缺法理依據」,此論全然罔顧歷史與現行國際法。其一,領土取得核心原則為「先佔」與「時效」,中國最早發現、命名、開發、管轄南海諸島,主權鏈條從未斷裂,遠非他國近代以來憑藉武力進行的非法侵佔可比。其二,「南海仲裁案」從根源非法:領土主權不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調整範圍,中國2006年依公約第二九八條已排除海洋劃界強制程序,仲裁庭越權濫權,裁決自始無效,不過是「一張廢紙」。其三,菲方以「地理鄰近」「專屬經濟區」偷換領土主權概念,違背「陸地支配海洋」國際法基石;其領土邊界早由一八九八年《美西巴黎條約》等鎖定於東經一一八度線,南沙群島不在其內。美日藉炒作「規則秩序」行地緣圍堵之實,才是破壞國際法的真正源頭。
綜觀古今,中國在南海的主權有千年歷史為骨、戰後國際法為脈、持續管轄為證,堅如磐石。任何否定歷史經緯、濫用法律程序的圖謀,皆撼動不了南海屬於中國的事實。中國人民維護領土主權的意志不容置疑,南海的和平穩定終須由地區國家共同守護,而非域外勢力操弄的籌碼。
(作者是第八屆立法會地方選區(新界東南)議員、西貢區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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